EN671土壤原状采样器
根据农业标准NY/T1121.1-2006《土壤检测第1部分:土壤样品的采集、处理和贮存》,在进行土壤采样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l应沿着一定路线,按照“随机”、“等量”和“多点混合”的原则进行采样。
其中,“等量”是要求在每一个土样采集的点上取样深度要一致、采样量要一致,土样上层与下层的比例要相同。采样器应垂直于地面,入土至规定的深度。
2一个混合土样应取1Kg左右为适宜。若采集的样品太多,应采用四分法将多余的土壤弃去。
3若需对土壤的物理性质(如土壤容重、孔隙度等)进行测定,其样品采集需注意:
ü必须采集原状土样,其样品可直接用环刀在各土层中采取。
ü在取样过程中须保持土壤不受挤压、不变形,尽量保持土壤的原状,如有受挤压变形的部分要弃去。
土壤原状采样器技术参数:
采样深度 |
90cm |
T型手柄 |
长度35cm,螺纹连接 |
钻杆 |
长度71.5cm,每隔10cm一个刻度,螺纹连接 |
滑锤 |
重量3Kg,可在钻杆上滑动,配备绳索 |
采样圆环
(土样杯) |
采用不锈钢材质;
内径50.46mm;高50mm;容积100mL;
采样时置于衬套内 |
衬套(钻筒) |
采样时内置采样圆环和两个废土环;
避免土壤压缩,确保实现保真采样 |
采样圆环衬套
固定器 |
上端连接钻杆,下端连接采样圆环衬套;
固定器和衬套之间使用螺栓固定,避免采样过程中衬套脱落 |
样品推出器 |
用于推出带有土样的采样圆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