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大鹏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工程
来源:深圳盖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阅读:5471 更新时间:2011-05-19 15:22详细信息 | |||||
项目名称 | 深圳市龙岗区大鹏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工程 | ||||
建设地点 | 建设起始时间 | 建设结束时间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工程投资 | 废水性质 | ||
处理规模 | 进水水质 | 出水水质 | |||
处理工艺 | 运行费用 | 承包范围 |
工程说明
项目名称
深圳市龙岗区大鹏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工程
项目名称
大鹏位于深圳市龙岗区东南,是龙岗区大鹏半岛的区位中心,属于环境敏感区。大鹏垃圾填埋场于1996年投入运行,在运行中存在沼气未妥善收集、垃圾渗滤液未妥善收集和处理等问题,严重影响周围环境和人群的生命财产安全,并具有可能造成附近海域水体污染。该问题引起了深圳市、龙岗区和大鹏街道等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改造大鹏垃圾填埋场成为龙岗区建设优美乡镇计划的重要内容。
大鹏垃圾填埋场建于1995年,1996年投入运行,日处理垃圾50吨。运行初期采用焚烧工艺,由于造成严重的大气污染而改成填埋。其垃圾渗透液处理工程设计水量为70m3/d,因为渗透液处理后最终排放点为二级海域,因此工程按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设计。该工程获2006年中央环保专项基金支持。
进水水质
根据一般简易填埋场的垃圾渗滤液水质资料,各项进水水质指标按下表选取。
大鹏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进水水质 单位:mg/L
COD
|
BOD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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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H4+-N
|
SS
|
8000~1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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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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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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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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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水水质
根据功能区划,大鹏街道垃圾处理场附近海域为二级海域,是垃圾渗滤液处理后最终排放点,因此本工程按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设计,见表3。
大鹏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出水标准 单位:mg/L
COD
|
BOD5
|
NH4+-N
|
SS
|
90
|
20
|
10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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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效益
垃圾渗滤液收集及处理系统建成后,将大幅度减少垃圾渗滤液对下游海域的影响,进一步改善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
其主要污染物指标年削减量为:
COD: (12000-90)×70×365/(1000×1000)=304.30吨/年
BOD5: (6000-20)×70×365/(1000×1000)=152.79吨/年
NH4+ -N:(1125-10)×70×365/(1000×1000)=28.49吨/年
其它环境效益
改善了垃圾填埋厂作业环境,减轻了垃圾渗滤液恶臭气味,生态技术的应用美化了环境,处理系统不产生二次污染,控制了垃圾渗滤液对地下水污染情况,改善与垃圾场周围群众的关系。
达到的排放标准(标准编号、类别、等级):
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环境敏感区域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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