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核试验对环境的影响有多大?
朝鲜第三次地下核试验后,我国公众普遍关心会否对我国造成放射性污染。
核武器试验通常有两种方式,地下核试验与地上核试验。最初是大气层核试验,也称地上核试验。从1945年美国进行第一次核试验开始,到1980年全世界共进行了502次大气层核试验,产生的放射性物质不受约束地直接释放入环境,在大气中广泛地扩散并沉积在地球表面的各个地方,成为环境中人工放射性核素的主要来源,对公众产生辐射照射。1963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了禁止在大气层进行核试验的有限制性禁止核试验条约后,美国和前苏联开始频繁的进行地下核试验。从1962年到1990年之间,每年都要进行50次或更多的地下核试验。1996年联合国大会制定了一项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尽管大多数国家同意禁止所有的核试验,无论是大气层的还是地下的,但全面核禁试条约目前仍未得到所有国家的批准而生效。地下核试验仍在进行,所以仍不能说这种实践(活动)已经终止。据联合国原子辐射影响委员会(UNSCEAR)(以前曾译为“联合国原子辐射效应委员会”,http://www.unscear.org/)2008年提交联合国的报告,地下核试验的次数(1877次)已大大超过了大气层核试验的次数。
与大气层核试验相比,地下核试验场通常设有可包容核裂变产物释放的屏障,一般仅对试验地点周围有限范围内的局部环境产生影响。只有在有放射性气体泄漏或排出时,才会通过大气扩散对试验场外环境产生极其有限的影响;另一方面,绝大部分地下核试验的爆炸当量大大低于大气层核试验的爆炸当量。也就是说,地下核试验所产生的放射性物质量大大低于大气核试验所产生的量。
为了保护公众安全、环境安全,我国环境保护部门对历次有国际影响的核事件(事故)(如1986年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核事故、2011年日本福岛核事故)以及可能影响我国的核试验(如朝鲜2006年的第一次核试验、2009年的第二次核试验)都启动了应急监测程序。目前,环保部门对本次核试验在我国东北边境及周边地区已开展辐射环境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朝鲜第三次核试验尚未对我国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影响,在我国境内尚未监测到核试验产生的任何人工放射性核素。汇总后的环境监测数据在环境保护部官方网站(http://nnsa.mep.gov.cn/fshj/)上发布并每日更新,大家感兴趣的话可以上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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