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城市供水水质化验室装备和建设
摘要:结合深圳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新水质实验室的建设,探讨总结了建设满足一类水司水质检测及未来发展需要的现代城市供水水质实验室,在仪器装备、实验环境、安全防护和建筑装修等方面的实践经验。
关键词:城市供水 水质检验 实验室 装备
城市供水是保障城市经济发展、人民生活和身体健康的重要基础设施。根据建设部《城市供水行业2000年技术进步发展规划》要求,第一类水司(最高日供水量超过100万m3)到本世纪末,能做到检验89个水质项目并达到规定的水质指标值,使我国第一类水司的供水水质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为此,必须加强各大水司的中心实验室的工作,建立一个完善的现代化的供水水质实验室,是落实第一类水司水质目标的基础环节。
深圳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在1994年以公司中心实验室为基础组建了城市供水水质监测机构——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站,并通过国家计量计证,获得了提供检测数据具有公证性的地位。1997年6月底,集团公司建成“万德大厦”,位于大厦20~22层的集团公司新化验中心(监测站),于1998年7月正式启用,共计建筑面积2 630m2,使用面积1 800m2。
新的化验中心(监测站)的建设原则是功能既要满足一类水司水质检测的需要,又要考虑21世纪水质检测的发展要求,要科学合理、先进实用、美观大方。在仪器装备、实验环境、安全防护和建筑装修等方面,体现出高起点、高水平、突破传统化验中心的模式。
1 实验室的设计检验能力
(1)自来水水质检验项目共89项(包括Ames试验)。
(2)原水水质检验项目,按GB3838-88为30项,按建设部要求与自来水一样须检验88项(余氯不检),但仍需补充4项:化学需氧量、凯氏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故原水需检92项。
(3)因制水工艺试验需要,另增11项,如藻类、总氮等。
(4)水处理剂检验2项,如聚合氯化铝、石灰。
以上合计,总设计检验能力为106项。
2 建设原则、功能区的划分及科室设置
2.1 建设原则
按照国家设计监督局对实验室认可规范中有关环境条件的要求,作为实验室建设及功能区划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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