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投资近82亿治污 为三峡输新鲜血液
投资80余亿元,给三峡库区输送新鲜“血液”。记者日前从省环保局获悉,国家正式印发了《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修订本)》(以下简称《规划》),将四川省20个城区列为三峡库区影响区、14个市(州)有关县(市、区)列为三峡库区上游区,在“十一五”期间,总预计投入81.51亿元,开展污水处理厂和城镇垃圾处理场建设、工业污染源治理,为三峡库区输送II类水质。“通过治理,到2010年,四川省主要控制断面水质整体上基本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此举无疑将为四川省构建“生态四川、绿色天府”的目标注入一剂“强心针”。
两年内四川省将建污水管网603公里
依据《规划》,将四川省资阳市简阳市污水处理厂、宜宾市南溪县污水处理厂、广元市旺苍县污水处理厂、眉山市洪雅县污水处理厂、南充市仪陇县污水处理厂等56个污水处理厂纳入了建设规划。据悉,到2010年四川省将建设管网603公里,形成日处理规模112.8万吨污水处理能力。而对于规划范围内的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规划》中也进行了严格界定,据悉,今后新建污水处理厂必须达到一级B排放标准,排入封闭或半封闭水体,而所有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必须安装在线监测装置,投产三年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不得低于设计能力的75%。
与此同时,在规划范围内的城镇垃圾处理厂的建设,《规划》明确到2010年要完成43项城镇垃圾处理建设,估算投资107440万元,形成日处理垃圾能力5635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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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规划》要求所有已建成和规划建设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设施的城镇,必须尽快落实污水、垃圾处理费征收政策,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营。与此同时,要启动库区、影响区重点镇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大力推动城镇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的市场化运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采取“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加强对项目质量和资金的监督管理。
年底前 污染重点监控企业实现持证排污
在建设污水处理厂和城镇垃圾处理厂的同时,还要严格控制流域范围内的工业污染,“持证排污”!对此《规划》要求,将结合产业结构调整,2008年底前,规划区域内国家水污染重点监控企业实现持证排污,在指定位置安装自动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与此同时,要按期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水污染严重企业和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设备与产品。依据规划,“十一五”期间,四川省将投资约29.3亿元对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酿酒废水综合治理项目、四川红光化工有限公司化工废水综合治理项目等在内的103个造纸、化工、酿造、制药等行业进行污染治理,产业优化升级,依法实行强制清洁生产审核,依法按流域总量控制要求发放排污许可证,把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据统计,在项目实施后,四川省每年可削减化学需氧量4.7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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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通过污水处理厂和城镇垃圾处理厂的建设,以及工业污染的治理,到2010年,四川省主要控制断面水质整体上基本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其中:影响区长江干流达到Ⅱ类;金沙江水质达到Ⅱ类;岷江、嘉陵江入长江干流水质达到Ⅱ类;沱江入长江干流水质基本达到Ⅱ类;次级入库河流水质达到Ⅲ类;21条污染较重的次级河流实现河流水质功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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