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世界水日”如何让城市之水“活”起来
一年一度的“世界水日”,总能唤起人们对“生命之源”的关注。
水利部有消息说,目前全国有2.8亿农村人口喝不上符合标准的饮用水,一些城市的饮用水问题比较突出,全国半数以上的湖泊处于富营养化状态。3月22日“世界水日”之前更有媒体报道:“百湖之市”湖北武汉“城中湖因饱受污染之痛,大多成为一潭死水,湖泊功能越来越少”。
水的问题一直被视为人们的心腹之患。远古“患”的是水多——怕洪水泛滥成灾。随着人口增加,耕种面积扩大,第二“患”出现了——“患水少”,因为干旱直接威胁农作物的收成和人类温饱。进入现代社会,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出现了第三“患”——污染,为有水不能用而发愁。近年来,“不均”问题日益突出——全球气候变暖和局部气候异常加剧了降雨量时空分布不均衡,由此产生一系列新的社会问题。
从表面上看,农村和农业对这“四患”最敏感,因为我国农业基本上仍处于靠天吃饭的阶段。其实,洪涝、干旱、污染和灾难性气候给城市带来的破坏,远大于农村。尽管城市已经能够把取水管道延伸到几十公里甚至数百公里外的山区,仍无法脱离“四患”的困扰。解决城市水患问题的关键,就是让城市之水“活”起来。
毫无疑问,“复活”城市之水,首要任务是治污。
从我国几大淡水湖泊的治污实践看,有一奇怪现象:跨省湖泊的水污染治理力度和成效远好于那些省内、市内湖泊。比如跨苏浙的太湖、跨苏鲁的南四湖,尽管每年的水污染事故叫得很凶,但这两个湖的水污染防治情况要比安徽省内的巢湖、云南省内的滇池好许多。原因何在?这是因为,由于行政区划的不同,不同的利益主体往往比较容易直接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而且很难由哪一个人说了算。城市湖泊“大多成为一潭死水”是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不重视环保的恶果,其中,恐怕与城市湖泊管理体制上的缺陷不无关系。水污染治理中如何让不同利益诉求方参与决策,或许是死水“复活”的制度保证。
机制之外,同样重要的是要有新的治水理念:给水出路,城市方有出路。
如果说湖泊是城市水体的心脏,那么连接它们的河网就是大大小小的动脉、静脉和毛细血管,要保持水体的正常功能,不仅要维持心脏的正常脉动,也要保证这些血管系统各具功能,管道畅通。
遗憾的是,近年来,一些城市土地开发中的废河、填湖运动层出不穷,一些勉强被保留下来的河道和湖泊,也支离破碎,不成水系,一些湖泊更成了孤立的“盆景”,有的河道成了涵洞。
所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水不是城市的点缀。被人为圈起来、堵起来的“景观水”,从静态看,必然富营养化并逐渐淤积,成为“死水”;从动态看,实际上是养虎遗患,为城市防洪排涝埋下巨大隐患。我国自南向北很快要进入主汛期,能否为可能到来的雨季预留足够的空间和出路,也是眼下城市防汛工作的重点。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保源、护流,城市之水岂有不“活”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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