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河源加强环保:转移产业不转移污染
广东省河源市与东莞市日前正式签订直饮水供水合作协议。计划2009年将通过省政府立项,由河源市向东莞市直供优质的万绿湖水。作为东江重要水源地,在河源市严格保护下,万绿湖水质常年保持Ⅰ~Ⅱ类。
与此同时,来自珠三角的产业转移为河源经济增长注入强大活力。据统计,2006年河源市GDP增长20.3%,居全省之首;2007年为19%。如今落户河源的珠三角产业转移园区——河源市高新区,聚集了西可通讯等多家现代企业。今年一季度,河源市高新区工业经济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完成工业总产值 18.3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3%;完成税收7687.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30%。
“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已在河源市成为现实。“在产业转移园区中,没有一个水污染项目;在园区建设时,生产设施与治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今年10月,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将投入使用。”河源市长刘小华的话给了我们答案。
河源市产业转移园区健康发展,是2004年以来广东产业转移工作中高度重视和大力加强环境保护的一个例证。2008年5月24日,随着广东省委、省玫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下发,一轮更新更大规模的产业转移潮拉开序幕。
为有效避免产业转移成为污染转移,促进产业转移园可持续发展,《决定》将“坚持产业转移与可持续发展相结合”确定为产业转移5项基本原则之一。要求产业转入地要加强节约资源、能源和环境保护工作,将产业转移对生态环境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决定》还将“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列为推进产业转移的7项政策措施之一。要求产业转移园要按照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完善产业链,集中供电、供气、供热、供冷和环境污染治理,提高节能减排水平。严禁引进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淘汰类项目,严格控制引进限制类项目。产业转移园及入园项目应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保设施要与园区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投入运营,确保环境保护与产业发展、产业转移园建设同步推进。制订符合当地产业发展的能耗、环保、技术和安全标准,促进产业转移园可持续发展。在广东省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工作会议上,广东省省长黄华华特别强调,加大水资源和生态保护力度,不要在水源地和重要江河附近设立产业转移园。
为此,广东省环保局要求,环保部门必须发挥积极作用,把产业转移对环境的影响减少到最小程度。一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依照国家和广东省现行法律法规、环境保护规划,根据各地环境容量和生态承载力,确定园区选址。二是完善设施,集中治污。园区建设必须在统一规划基础上进行,必须同时完善环保设施建设。三是总量控制,严格准入。对入园企业,要实施严格的环境管理。除了要遵守一般的环保法规外,还要按照当地的环境容量和生态承载力要求,严格实施准入制。江河上游地区,要避免排水量大的项目如漂染、电镀、制革、制浆等。据悉,广东省环保局正在修订《关于加强产业转移中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防止污染向山区及东西两翼转移,千方百计保护饮用水源。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