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优先考虑小制革等行业环保能力建设
作为一个年轻的机构,广东省东莞市环保局成立于1990年(其前身是1982年成立的东莞县环境保护办公室)。然而,近年来这个年轻的机构取得了长足进展。全市环保系统核定编制由2001年初的96人增加到2007年初的553人。
加快环保能力建设
2003年,东莞市政府为推动污水处理厂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在东莞市环保局成立专门机构——东莞市环保产业促进中心,这是全国地级市环保局中的首例。
“2001年年底东莞市区尚无一座生活污水处理厂。2002年随着珠江整治工作的启动,市政府计划投入上百亿元,新建污水处理工程近50项,实现城乡污水处理全覆盖。东莞市环保产业促进中心的成立,充分体现了东莞治水的魄力和决心。”东莞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如是说。
2006年,撤销项目审批科、监督管理科,设立项目审批一科、项目审批二科、监督管理一科和监督管理二科。
2007年,撤销东莞市环境保护监理所,设立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科(挂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牌子);另外,设立人事监察科。
2008年6月,撤销市环境保护宣教信息中心,成立了市环保宣传教育中心、市环境信息中心和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所。
至此,市环保局共有7个直属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69名。
东莞环保长足发展原因何在?“保护环境是当前东莞的重要任务之一,市政府优先考虑环保能力建设,这样做既顺应时代潮流又符合民心民意。”东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梁国英的话给了我们答案。
加强基层执法能力
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执法人员编制数从25名突增至150名,2007年东莞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成为全国地级市中人员最多的监察分局之一。监察分局新增了6个副科级建制的环境监察大队,驻扎镇(街),加强基层执法。
比人员编制数量增加更快的是当地工业企业数量。经过近30年的快速发展,东莞市已由一个农业县(1988年升格为地级市),变成以制造业闻名的经济强市。2007年,全市GDP达到3151亿元,共有工业企业2.5万多家,每平方公里平均有10家工业企业,环保压力可想而知。2007年全市环保系统共审批建设项目25054个,环境监管任务十分艰巨。
有为才有位,有位更要为!“只有更好地工作,才能对得起市委、市政府对环保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东莞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有关负责人坦诚地说。
为加强环境监管,确保执法到位,2008年初东莞市环保局统一制定了环境监察职能分工规定、管理制度、考核办法。上半年,东莞市对37家企业强制关闭,并对95家企业发出限期治理决定书。下阶段将关闭全市约250家企业,纯电镀、纯漂染、纯洗水、纯印花企业以及年产量5万吨以下的小型造纸企业(不含卫生纸)、小规模制革企业。
在东莞市环保产业促进中心的积极协调和大力推动下,37项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有序开展。目前,主体工程已有8项建成,20项在建,预计明年6月全部建成;管网工程32项正在开工。
创新环境管理机制
2001年,东莞市32个镇(街)环保办负责人的称谓有了新变化——由主任变为分局长,环保办也改为环保分局,独立办公。环保分局均为市环保局派出机构,副科级单位,全市核定编制为213名。东莞是一个特别的地级市,辖区无县(市、区),直接管理32个镇(街)。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不少镇(街)的人口和企业相当于甚至超过内地县(市、区)管辖的数量,设立环保分局十分必要。“特别有利于处理环境信访,将环境矛盾化解在基层。”东莞市环保局局长袁绍东说,“还能规范农村环境管理,不留环保死角。”
“环保分局业务上接受市环保局管理,但人、财、物由镇(街)管理,这样虽然责、权、利分离,但不利于环境监管。下一步,我们将考虑适应‘大环保’要求,探索建立垂直管理体制。”市环保局副局长莫练初说。据介绍,为适应“大环保”要求,目前,东莞市环保局还积极争取设立总量控制等工作机构。
另一项环境管理创新的举措,是东莞市环保局正在实施的“简政放权”的重大改革。通过明确市、镇两级环保机构职能定位,下放审批、验收、处罚权限,简化职能等措施,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能力建设关键是人才建设。”袁绍东介绍,2004~2007年,东莞市环保局共吸收入编104人,全部为大专以上学历,其中85人为本科以上学历,队伍建设呈现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等特点。东莞市环保局还推行干部轮岗和干部挂职锻炼两项制度,加大优秀人才培养选拔力度。袁绍东说:“作为组织要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让每一个人充分发挥其长处,并建立公平公开的选拔机制,让优秀人才不断地涌现出来,我们的环保事业就会不断迈向新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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