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跨国公司争夺控制拉丁美洲水资源
拉美和加勒比新闻系统替代视角网发表雷斯特雷波的文章认为,在拉美和加勒比地区并不是所有的居民都能享用对生活不可缺少的自来水,过去它被跨国公司控制,现在欧美的大公司通过私有化为控制水资源而进行争夺。
从格兰德河到巴塔哥尼亚,跨国公司都在争夺水这一公共资产,而得到自来水是居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拉丁美洲是一个拥有丰富水资源的地区,人们正在讨论操纵水资源的两种政策模式。一方面,我们处在国有化和由公众控制自然资源的进程中,如石油、煤、天然气或水。这种模式是由政治阶层、社区和社会组织推动的,他们要收回国家的所有权。另一种模式是执行一些机构的政策,如世界银行和世界贸易组织的政策,被一些国家和地方政策采纳,有利于一小撮跨国公司的私人占有。其战略是说服那些政府并对其施加压力,让其将水资源交给私人资本。
在玻利维亚的科恰班巴,1999年当地的企业卖给了美国的跨国公司贝奇特,由它控制这个城市自来水的分配和交易。2002年1月和2月水费大幅度上涨达到300%,影响民众的消费和浇地。数万人进行抗议,以至贝奇特公司离开了玻利维亚。军队镇压示威群众,一名青年被打死,一些人受伤。跨国公司要求玻利维亚政府补偿2500万美元。2001年在厄瓜多尔第二大城市瓜亚基尔,签署了一项控制水资源30年的协议。
1993年阿根廷总统梅内姆将水资源交给一个法国私人公司,让其控制有930万居民的大布宜诺斯艾利斯地区的水资源,理由是那是一个有效和管理良好的企业,可以为居民提供更好的服务。据布宜诺斯艾利斯护民署的统计,从1993年到2001年水价上涨了103.2%.公司的一项最激烈的决定是裁员,从7600人减至4000人。后来在基什内尔政府期间该公司又回到公众手中。
不同的跨国公司通过私有化图示控制水资源。最大的法国的苏埃斯和维本蒂公司和德国的塔梅斯公司,这三大公司在130个国家为3亿以上的居民供水。此外还有美国贝奇特公司和西班牙的巴塞罗那水公司等企业。它们的交易在于在富足的地区占有水的权利,再通过转让和不同的服务的合同卖给缺水的城市,供给居民的水费由它们决定。在拉丁美洲居民指控供水的服务没有效率,对没有付款的人切断水的供应。
索托在其“水的私有化”一文中说明跨国公司在历史上为实现其目标向地方政府施加压力。2000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强迫12个国家搞水资源和其他公共服务私有化,其中有洪都拉斯、巴拿马、尼加拉瓜及一些非洲国家。私人资本为了控制本地区的水资源采取的一些战略有利于将提供服务的国有企业私有化,如同“华盛顿共识”所主张的那样。世界银行和美洲开发银行要求投资者以减轻有关国家的外债或提供新贷款为借口而进入这个领域。有学者认为,面对外债的压力,拉丁美洲正在犯错误,交出对水资源的控制。这造成更多的贫困和更多的污染。公司没有承担任何风险,而是获取巨额利润。是当地的人有风险,世界银行帮助跨国公司摆脱风险。有的跨国公司利用分权、民众社会参与和可持续发展等观念实现它们的目标。
危地马拉的农民和生态学家从10多年前就反对在乌苏马辛塔河上建设5座水坝。因为它影响大面积的灌溉,从而影响农产品出口,影响当地居民的生存。一些国家修改法律允许将土地和水资源丰富的生物区私有化。比如在智利,西班牙的恩德萨公司为了发电控制着大部分河道,估计80%的河流被私人控制或是从皮诺切特独裁时代就已经私有化。将水用于工业和农产品加工的消费,供应城市地区,剥夺了农民和印第安人对水的消费。
在哥伦比亚,乌拉尔水坝影响到西努河的生态系统,影响农民和印第安人捕鱼,这是他们主要的食品来源,同时造成山区的干旱。当地的社区为保护国家公园,反对修建埃尔钦波水电站。在萨尔瓦多,2007年7月,一些带头抗议水资源私有化的领导人被警察逮捕,有14人因被指控搞恐怖活动而受到审判。
推行水资源私有化政策的人认为国家的管理失败了,存在腐败,不能向所有的居民供水。称水价便宜会造成浪费,公正的价值才能避免人们滥用,私人企业运作更好。拉美一些社会运动反对将水资源私有化,在整个地区保卫水这一公共财产,让居民得到水,这是一个基本的权利。应当向所有的居民供应,抛弃市场的原则和购买力,应当关注生态系统,以保障水的循环,保护水,公正和可持续地使用水资源,避免污染,应当由公共机构供水。乌拉圭人在公民投票中通过保障水成为公共财产。在哥伦比亚400个社区、环境、印第安和人权组织推动进行一次公民投票,有200多万人签名支持这一倡议。在一些国家,公共系统与社区结合管理水资源已经收到好的效果,表明它效率高,服务好,并投资提高技术。(管彦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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