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M-低碳经济给中国带来的商机
1.CDM出现的背景
节能减排,当务之急
科学研究表明,全球气候正在发生以变暖为主要特征的显著变化。工业革命以来,人类过度使用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化石燃料,排放出大量的导致全球变暖的“温室气体”。自1860年以来,全球平均温度升高了0.6℃,海平面上升了0.1—0.2米;预计到2100年,地球平均地表气温将比1990年上升1.4℃—5.8℃。全球气候变暖,会使冰山融化和海水热膨胀,导致海平面上升,改变生态系统,影响农业生产,破坏生态平衡,对人类社会构成潜在的巨大威胁。因此,气候变暖作为全球性的环境问题而受到科学家的关注。
来自《京都协议书》的“双赢”机制
为了保卫共同的地球,1997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159个缔约方签署了《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简称CDM(CleanDevelopmentMechanism),是《京都议定书》中引入的三个灵活履约机制之一。CDM允许附件1缔约方与非附件1缔约方联合开展CO2等温室气体减排项目。这些项目产生的减排数额可以被附件1缔约方作为履行他们所承诺的限排或减排量。
《京都议定书》规定工业化国家应履行的义务有:1.在2008年至2012年,将其人为温室气体排放水平在1990年基础上平均减少5.2%;2.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新的和额外的资金和技术援助;3.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建设。
对于发达国家来讲,能源结构的调整,高耗能产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都需要高昂的成本,温室气体的减排成本在100美元/吨碳以上。根据日本AIM经济模型测算,在日本境内减少1吨二氧化碳的边际成本为234美元,美国为153美元/吨碳,经合组织中的欧洲国家为198美元/吨碳。当日本要达到在1990年基础上减排6%温室气体的目标时,将损失GDP发展量的0.25%。而发展中国家的平均减排成本仅几美元至几十美元,如果是在中国进行CDM活动的话,可降到20美元/吨碳。这种巨大的减排成本差异,促使工业化国家积极上发展中国家寻找项目,从而推动了CDM的发展。
对发达国家而言,CDM提供了一种灵活的履约机制;而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通过CDM项目可以获得部分资金援助和先进技术,有利于发展中国家最终实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协议》的目标。简单说,CDM就是“资金+技术”换取温室气体的“排放权”(指标)。
因为清洁发展机制(CDM)即解决了发达国家的减排成本问题,又解决了发展中国家的持续发展问题,所以被公认为是一项“双赢”机制。
2.CDM分布的行业和领域
CDM规定减排的温室气体有以下六种:CO2(二氧化碳)、CH4(甲烷)、N2O(氧化亚氮)、HFCs(氢氟碳化物)、PFCs(全氟化碳)、SF6(六氟化硫)。六种气体的全球增温潜势是不一样的。其中排放一吨CH4相当于排放21吨CO2、排放1吨N2O(氧化亚氮)相当于310吨CO2,排放一吨HFCs(氢氟碳化物)相当于排放140-11,700吨CO2。即六种主要温室气体有不同的“全球升温潜势”(GWP)。温室气体减排量以“吨二氧化碳当量”为计算单位。
“温室气体减排量”是指当采用新技术达到同样的效果而不产生出相应的温室气体当量或极小的温室气体量,这两个数据的差值即为此项目的减排量。
前面提到,对发达国家,要减少单位产量的碳排放非常困难,而对于工业水平相对低下发展中国家,只要通过技术手段减少其中任何一种温室气体的排放,就可以将减排的部分作为CDM项目上报给联合国,由发达国家购买。
从广泛的意义来看,CDM项目分布在几乎所有领域,包括:可再生能源:风电、水电、生物质能(如秸秆发电)、钢铁行业(高炉煤气、焦炉煤气回收利用、TRT、干熄焦等);供热、热电联供;煤层气回收利用;垃圾填埋甲烷回收利用;HFC23分解;化工企业的N2O回收;沼气利用;养殖场固体废物利用(主要是沼气发电);工业节能降耗项目(锅炉、电机的效率提高等);废气废热利用或燃料替代等项目(水泥、纺织、玻璃、化工等企业);造林和再造林固定CO2;农业方面畜禽废弃物排放甲烷的回收利用等。通常,项目年减排量在1万吨以上才值得开发实施。
这些项目按照国际公认的CDM方法学计算,把替代下来的传统方式产生的温室气体量算为减少了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经严格核准和批准后与他们交换技术和资金。
3.CDM在中国
我国一直在认真履行“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积极促进“京都议定书”的生效,并于2002年8月批准了“京都议定书”。环境保护一直以来就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借鉴国外的经验教训,引进和吸收国外先进的技术和资金,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是我国政府长期坚持的战略目标。而实施CDM项目,在帮助附件一缔约方以较低的成本实现其减排温室气体承诺的同时,可以通过先进和适用技术的引进促进中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巨大商机
CDM对于中国来说是巨大的商机。《京都议定书》第12条规定CDM适用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减排项目或者吸收CO2的造林项目。CDM下获得的减排单位是“可核证的排放削减量”(CERs,CertifiedEmissionReduc-tions)。据报道,发达国家为完成其在《京都议定书》下的承诺,在2008~2012年的5年时间里,每年将需要通过CDM项目购买约2亿~4亿吨CO2当量的温室气体。这将需要开展大量的CDM项目才能够满足需要。世界银行的研究表明,中国将可以提供世界清洁发展机制所需项目的一半以上,约合1亿-2亿吨CO2当量的温室气体。中国是仅次于美国的世界上“温室气体”第二大排放国,每年向大气中排放6.5亿吨二氧化碳当量的温室气体;同时,也是《京都议定书》确认的发展中国家,在2012年之前不承担减排量的义务。所以,中国是开展CDM项目的最大市场,前景非常可观。
国内CDM项目的进展情况
中国第一个CDM项目是2002年11月27日由内蒙古风电公司(卖方)同荷兰政府的CERUPT碳投资基金(买方)签订的内蒙古辉腾锡勒34.5MW风力发电厂为期10年的CO2排放交易合同。交易量为67.53万吨,交易价格为5.4欧元/吨CO2(约合5.22美元/CO2),总交易额(回收资金)达364万欧元,相当于总投资的11%左右。项目在十年期内可减少同等火力发电站烧煤所产生的600,248吨CO2排放量。目前该项目已经开始建设。
装机容量98MW的宁夏小孤山水电站是我国第二个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将以4美元/吨二氧化碳的价格在10年内向世界银行PCF出售共约372万吨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山西省一个煤层气项目出让大约20%的减排量,10年可获利1,900万美元。世界银行与中国两个公司合作(HFC23项目),两个项目转让减排量协议金额达9亿美元。通常,项目的年减排量3-15万吨,与之相对的转让减排量的年收入在25-150万美元左右。
给企业和地方带来的三大效益
按照可持续发展标准衡量,通过CDM项目的实施,将会给企业和地方带来社会指标、经济指标和环境指标整体提升的三个方面的效益:
社会效益:项目带来技术转让,实施项目可以提高生活质量、减少贫困、增进公平等。经济效益:CDM项目将为发展中国家带来用于减排的资金,可以为地方实体提供经济来源,对收支平衡及新技术转移起到积极作用。
环境效益:项目带来温室气体减排,可以降低对地方环境的压力,提供健康的生活环境等,实现能源环境政策。
核心是技术而非资金
在8月19日下午,由气候组织(TCG)主办的中国低碳商机论坛上,科技部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副主任彭斯震表示,CDM项目对于目前的中国发展现状而言,最核心的是技术引进而非资金,虽然我国也有一些研发技术,但是并不成熟。
彭斯震表示我们国内的碳交易,主要是跟发达国家的交易,建立全球的碳市场,金融业在全球的碳市场方面扮演的作用非常关键,未来全球碳的定价,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议题,此方向对银行是非常关键和重要的。另外CDM有一个很重要的条件,就是发达国家要提供额外的资金和技术来帮助发展中国家获取新能源的项目减排量,而我国所有的CDM项目,没有一个项目是引进的技术,全是资金,即把我国的二氧化碳的指标卖给了国外的公司,而且是以低廉价格卖出。“欧洲发达国家的大量公司都在中国购买二氧化碳,然后将买到的二氧化碳拿到欧洲市场交易。我们卖给他们是15欧元,他们拿到欧洲市场的交易价格可以卖到30-40欧元。”
改变战略思路,以长远目光正确抓住CDM的机遇,支持低碳经济优化能源结构,才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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