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下达1856万元农村环保资金支持海南
国家近日给海南省下达2009年农村环保专项资金1856万元,支持海南省20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和2个环境优美乡镇、1个国家级生态村的生态示范创建项目。
国家安排的这笔资金主要是支持海南省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历史遗留的农村工矿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土壤污染防治等,通过综合整治,改善村庄环境质量,营造优美的人居环境。
列入项目计划的20个村庄分别是:海口遵谭镇咸谅村、五指山水满乡水满村、三亚天涯镇文门村、保亭目什村、陵水椰林镇桃源村、白沙元门乡南训村、琼中营根镇营根村、万宁后安镇后安村、三亚天涯镇铁炉村、乐东黄流镇黄西村、昌江石碌镇牙营村、定安新竹镇卜优村、文昌翁田镇汪洋村、琼海博鳌镇朝烈村、万宁万城镇车头村、海口甲子镇苔民村、澄迈金江镇大拉村、琼海石壁镇赤坡村、文昌文教镇坡柳村、保亭椰村;两个环境优美乡镇分别是琼海市的博鳌镇和琼中黎族苗族县的湾岭镇,1个国家级生态村是琼海市长坡镇文屯村。
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生态处有关负责人称,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农村环境保护是海南省环保工作的薄弱环节,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尚未得到根本遏制,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突出,活污水和垃圾未得到有效处置,农村畜禽养殖场大多缺乏有效的处理设施,畜禽养殖污染加剧,致使部分江河遭受污染。因而,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迫在眉睫。
另据了解,去年国家下达海南省632万元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支持海南省10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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