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滇池立“生死状”公司想以事实服人
专家:经处理后的水体绝对达不到地表Ⅲ类水标准
治理蓝藻药剂的发明人李贵生 |
云南赛蒙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赛蒙特公司)为治草海蓝藻愿立“生死状”一事,引起云南省生态农业研究所的关注,网络上关于此事的讨论也进一步升温。3号下午,云南省生态农业研究所所长那中元亲自到圆通寺,对科技公司治理过的水进行取样。
根据水样观察,那所长断定:水样中的蓝藻含量并未减少,经处理后的水体绝对达不到地表Ⅲ类水标准。对此,赛蒙特公司表示,公司所采用的处理技术有专业的鉴定报告,并欢迎专家学者到公司交流探讨。目前,公司正苦于寻找不到合适的地点,向广大市民证明公司这一科技成果的“厉害”。
公司两组人考察污水河
——想以事实服人
“刚才李总打电话征求我的意见,要不再免费做一下翠湖?我建议做大观河或大观楼。这两个地方的水体与滇池相连通,污染物质成分相同,比例含量虽会有一小点不同,但做清这其中一处,好事也做了,意义更重大,也更能以事实服人。明早开会决定。” 9月1日晚11点48分,赛蒙特公司的金先生,在昆明信息港与网民的讨论中,透露出公司的这一意向。
“公司初步考虑在与滇池水体相通的河道做,但遇到了难题。”金先生昨天介绍,公司经过开会商讨后,派出两组工作人员对大观河等与滇池水体相通的河道进行考察,但却遇到找不到合适地点的难题。
“在翠湖做吧!由于翠湖是个封闭的小湖泊,类似于上次圆通寺那种,与滇池水体不相通,不能服众。在大观河中呢,考察中又发现有公司已经在做。那么,去滇池外海水比较脏的地方做呢,可能又需要滇管局的审批,或者入滇河道也可以,但不知道要走什么程序!”……
一时间,赛蒙特公司与金先生一起陷入了迷茫。
金先生说:“公司很想证明给大家看。”
网络讨论趋于“理智”
——应先小规模实验
与公司方面的表现相对应,网络的讨论也在继续升温。但讨论中,网民跟帖中所发表的观点开始变得相对理智和谨慎,对问题所提出的看法中带有了更多的建设性意见。
“应该先组织当地专家进行小规模鉴定,之后组织国内知名专家做鉴定;再向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申请,由对方组织国际权威专家鉴定。即便初期鉴定通过了,还必须做严格和长期的小规模实验、中试和长期观察。另外,检测机构必须是专业的检测机构,还要严格参照国内及更为严格的国际规范进行检测。” 从网民“Impressionism”的跟帖中可以看出这种改变。
这位网民还认为,立“生死状”,是封建社会的方法。“更何况,人不是万能的,隔行如隔山,30年前学植物保护的,又多年没接触技术工作,再加上30年来很多技术都更新换代,他们未必什么都了解。”
网民“林昊”则直接将本报昨天对此事的报道稿件贴在论坛内,并特意强调“滇管局的回应”这一部分内容。
“林昊”表达自己支持滇管局意见的同时,还对滇管局“工作务实”进行了褒扬。“治理滇池并非单纯治蓝藻,就算蓝藻消失了,领导面子好看,百姓心情舒畅,但滇池水质并没有好转,滇池污染并不会减轻。”
本报报道引起研究机构关注
——专家取“变清”水样
对滇池治理已专注研究4年的云南省生态农业研究所所长那中元,昨天看到本报报道后,特意赶到了圆通寺对科技公司治理过的水进行取样观察。
“仍有部分蓝藻下沉水体和一部分在水中弥散的蓝藻,估计水中蓝藻含量还有2000万/升左右。”通过现场查看及取样观察后,那所长这样说。
他认为,赛蒙特公司的处理方法,作为快速减少蓝藻数量使水相对变清是可取的,但是要当作制服蓝藻的技术则不大可能。
2007年8月7日,在赛蒙特公司取样送往“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的《检测报告》(云环监字【2007】—240号)中,公司委托的名为“净化蓝藻水委托检测”的项目监测结果一览表中显示:“未处理的原水,每升水中氨氮、总磷和总氨分别为8.58mg、5.36mg和59.90mg”,而“经处理过的蓝藻水”中,“每升水中氨氮、总磷和总氨分别为2.72mg、0.04mg和13.06mg”。
那中元所长说,“从《检测报告》中‘经处理过的蓝藻水’的水质来看,仍是劣Ⅴ类水的标准。其处理后的蓝藻水总氮含量比Ⅲ类水高出13倍,比Ⅴ类水高出6.5倍。”
那中元所长介绍,国家地表Ⅲ类水的标准中,每升水中氨氮、总氮含量均为1mg。而且,所有指标的项目,只要有一项超标便不算达标。
“公司立‘生死状’的勇气可嘉,但科学精神欠佳。”那所长分析,公司的蓝藻清除方法与有上百年历史的物理、化学凝絮技术极其相似,能迅速减少蓝藻的数量,但并不能有效抑制蓝藻。而且,在大规模使用药剂的过程中,有可能对水体造成污染。
“水和蓝藻是一个互相联系的生态系统,蓝藻治理是一个生态平衡的问题。”那所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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