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实现阶梯水价 商业与工业用水同价
更新时间:2009-10-30 11:05
来源:中国水利网
作者: 秦延安
阅读:153
记者昨日(10月29日)从有关部门了解到,陕西省将在推进水价改革过程中严格履行水价调整程序,逐步将城市供水价格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实现商业用水与工业用水同价,公平负担。
随着水资源的日益紧缺,城市供水价格也被推上了风口浪尖。水价调整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陕西省会统筹考虑与其他价格改革的衔接,稳妥地做好水价改革。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尤其保障低收入家庭生活水平不因水价调整而降低。在理顺水价结构中,逐步将城市供水价格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实现商业用水与工业用水同价,公平负担,促进节约用水,理顺再生水与城市供水的比价关系,鼓励再生水的使用。
在做好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工作方面,积极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合理确定不同级别的水量基数和比价,减少水价调整对低收入家庭的影响。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