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污染源普查通过国家验收
山东省污染源普查工作日前通过了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验收组的检查验收。
验收组认为,山东省顺利开展了对工业源、农业源、城镇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调查,建成了各类污染源档案和信息数据库,全面、圆满地完成了普查任务。
据悉,山东省高度重视污染源普查工作,成立了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设立了相应的普查机构,集中人员展开工作,形成了省、市、县、乡完整的普查组织体系。坚持把“数据质量是决定污染源普查成败的唯一标志”作为衡量一切工作的标尺,做到严把“四个关口”,即严把“清查关”,摸清普查对象底数;严把“填报关”,确保信息采集质量;严把“录入关”,建设高质量数据库;严把“汇总关”,保证数据的准确性,按时完成了普查数据的上报工作。全面普查阶段任务完成后,及时开展了后期开发研究与应用,加强重点行业分析,建立污染源三维空间数据库系统,实施数据动态化管理,围绕污染物减排,及时开展对策性研究,全省已编制技术总报告160余份,组织课题研究20多项。
山东省副省长李兆前在会上指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落实反馈意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科学解读普查成果。在充分做好普查数据库的修订和维护、相关资料的补充和完善,以及积极做好污染源普查公告发布的同时,下大气力做好污染源普查数据动态化管理,及时开展2009年度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动态更新工作,为制定“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建立 “十二五”新的环境统计平台提供数据支撑。同时,要加强普查成果的开发应用,全面提升环境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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