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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水困局” 南京市政府介入斡旋

更新时间:2009-11-19 11:30 来源:现代快报 作者: 鲍铭东 阅读:312 网友评论0

小区接连遭遇“停水困局”,快报近日的系列报道引起相关部门关注,南京市市政公用局副局长郑永亮和公用二处负责人昨天约见记者,称对快报反映的问题非常重视,感谢快报的舆论监督和对供水民生问题的关注,并表示政府部门正在积极斡旋,避免矛盾激化。

供水体制问题导致责任不清

市政公用局公用二处负责人告诉记者,二次供水的矛盾在全国各大城市都很普遍,主要问题有两大块,一方面是供水安全问题,水泵、水箱、管道等都由非专业公司管理,隐患不小;另一方面是体制问题,供水企业管到总表,总表后由物业公司管,管理体制分割导致责任不清,用水保障性受到影响。特别是由于总分表差别大漏损严重时,水费收不上来,矛盾就会激化。目前,多数高层等二次供水小区都是自来水委托物业公司抄表,一旦遇到漏损严重,物业公司也只好撂挑子。从去年起,市政部门针对这种情况展开了一次摸底调查,查明在主城区范围内由自来水总公司供水的住宅小区中,有570多处是增压供水,涉及2500万平方米、19万多户,目前,全市约有30个小区出现停水纠纷。去年市政公用局、建委、房产局、物价局等还出台了一个《南京市居民住宅二次加压供水管理办法》,决心逐步解决这一矛盾。

改造意见正报市政府批准

据介绍,针对二次供水存在的问题,市政部门提出的办法是分门别类逐步解决。对于二次供水的小区,通过增压查验内部设施是否合格,如果合格就可以换表,在原泵房管理模式保持不变、由物业负责泵房维修、管理和收取增压电费的基础上,进行抄表到户改造,如果管线漏,则应该由产权单位(开发商、业主)负责修理,修好后也可以和上述小区一样进行抄表到户改造。最麻烦的是无主小区,漏损大、居民意见不统一,对于有此类问题的小区,市政部门已经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二次供水改造的意见,目前正在报请市政府批准。其中一个问题是改造费用如何分摊,这不是笔小数目,据了解,上海计划为此改造初步匡算需要45亿元。南京市自来水总公司抄收管理所侯主任告诉记者,他们按照企业、政府、百姓各家分担一点的原则,根据不同小区设施的情况,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进行改造,收费标准也各不相同,最低的水表不出户改造的只需80元,最高的有1000多元的,一般水表出户标准是250元/户。当然,已经欠下的水费如何结清,这也是个问题,需要自来水公司、业主和开发商协商解决。

法律有矛盾的地方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自来水要服务到终端,抄表到户是自来水部门的义务,可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小区内公共供水管道的产权不属于供水部门,而是属于业主,供水设施委托自来水公司管理需要业主授权。由于法律效力高于条例,因此物业管理条例也相应作了修改,二次供水小区不能强求自来水公司抄表到户。如果二次供水小区无条件由供水部门来抄表到户,一旦出现漏损,这个损失实际上是由全市自来水用户来埋单,这在情理上也说不过去。最合适的办法就是在维修好设施的前提下,委托给供水部门管理维护。在南京也有开发商干脆一步到位,按照平方米支付运行维护费后,将新建小区供水管道一揽子归自来水公司管理、维护,图个省事。

多家小区都在协调中

市政部门表示,对于自来水总公司已经发送停水通知的小区,他们都在积极协调,不会轻易停水。公用二处负责人告诉记者,下午他们还去华汇康城协调了一次,先去加压测试设施是否漏损,如果没啥问题就尽力进行抄表到户改造。弓箭坊4幢高层住宅920多户虽然多数都申请了抄表到户,可仍有少数用户不同意,市政部门前后已经协调了10多次,要想提高成功率,最好是发挥街道、社区的力量,由他们出面来牵头动员,问题相对容易解决一些。对于力联大厦的居民,供水部门提出的抄表到户、水表不出户的改造方案是每户只需掏80元改造费用,目前协调工作已经做了多次,取得了较大进展。像这样的问题他们已经协调了10多处,问题一定会得到妥善解决。有关人士表示,如果能够像天津那样,将二次供水问题的解决列入政府奋斗目标,将有助于推动二次供水矛盾的解决。市政公用局副局长郑永亮表示,按照规定,居民小区停水需要报经政府部门批准后才能停,对此市政部门不会撒手不管,一定会积极斡旋,避免矛盾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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