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人人有责 昆明拟征滇池治理保护费
牺牲环境发展经济吞苦果 每个人都要向滇池“输血”
按照昨日下午举行听证的《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规定,昆明市人民政府将设立滇池保护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滇池的保护和扶持流域范围内群众的生产生活。
资金来源包括:各级财政专项资金、污水处理费、滇池生态资源保护费等。通过立法开征滇池治理保护费,有利于增强全民保护滇池意识,利于引导企业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最小的环境成本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对此,昨日参会的有关听证代表均表示支持,但却认为征收的方式还需考虑。听证代表曾粤兴表示,对国家企事业单位、团体、军队、大专院校在校生应免交费用;此外,单位已经缴纳的,对单位从业人员也应免征费用。省政府副秘书长叶燎原表示,该问题将放到昆明即将征收该项费用时再考虑。
筹措资金 ?
人人都向滇池“输血”
据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起草领导小组组长祁希元介绍,在加快滇池治理步伐的进程中,滇池综合治理80%的投入资金筹措困难,资金缺口大。滇池生态资源保护费是昆明市拟开征的治理保护费。理由是生活在滇池流域的每个人,既是滇池的污染者,又是滇池污染的受害者,更是滇池治理的责任者和受益者。
征收此费可真正做到“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的要求;有利于促进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滇池治理保护的新格局;有利于建立稳定长效投入机制。
听证代表刘爱国支持征收生态资源保护费,但表示征收方法值得探讨。他说:“谁用水最多,谁对滇池的水污染可能性就最大。平时水费提价,总觉得高了,但从深层次了解后,才知道现在的水很便宜。如果水费收得比较客观,能涵盖滇池治理的基本费用,就不会心疼了。”
听证代表殷光胜则表示,过去大家牺牲滇池来发展昆明经济。现在已到了每个单位、每个人向“她”输血的时候了。征收费用应该体现谁污染、谁负责。
理顺机制 ?
举全省之力治滇池
而对于《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的制定,祁希元则表示,现行的《滇池保护条例》已实施20多年了,虽然在保护滇池资源、防治污染、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滇池保护工作中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需要完善法律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制定《条例》是现代新昆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有利于理顺滇池流域管理体制。
目前,滇池水污染防治任务主要由昆明市承担,管理职责涉及水利、环保、农业、林业、交通、国土资源以及市政建设等部门。昆明市滇池管理局成立以来,滇池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管理体制与滇池水污染综合防治的要求还不适应,省、市相关部门职责不清,权责不明,多头管理,职能交叉,县乡政府角色缺失,监督不力,没有形成合力。
国务院批准的《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计划》已明确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任务在省人民政府。为落实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理顺管理机制,明确省、市、县(区)及有关部门的职责,建立滇池治理的长效机制十分必要。
此外,制定《条例》还有助于举全社会之力,治理滇池污染。这些年来,省市政府已投入大量资金治理滇池。但仅仅依靠各级政府财政预算资金或者政策性收费,来解决滇池污染治理的资金是有限的,需要积极争取国家支持,举全省之力不断加大投资力度。
提高水位 ?
促进滇池水质好转
祁希元说,《条例》拟解决的重要问题包括机构和职责,滇池保护区的划分及滇池水位、滇池保护专项资金等4项。
由于历史原因,滇池水位长期处于低水位运行状态,加剧了滇池资源性和水质性缺水。经过论证,适当提高滇池运行水位对于促进滇池水质好转,可以起到很大作用;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已开工建设,完工后可为提高水位提供重要保障;目前,昆明市正在积极推进滇池“四退三环”工作,从洱海和异龙湖保护、管理经验看,提高运行水位可以十分有效地推进退田、退塘工作,“四退三还”需要以合理水位的确定为前提。
据了解,《条例》使用的水位数据是待昆明市政府审查确定推荐的水位数据。具体变化是正常高水位1887.4米提高为1887.5米,汛期限制水位1887.0米提高为1887.2米。正常高水位提高10厘米后,据昆明市滇管局测算,将涉及搬迁人口4.9万人,淹没建筑物340.42万平方米,淹没土地8.04万亩。
听证代表章惠倩对此表示,滇池周边现在已建设了很多小区,如滇池卫城等。此次提高运行水位后,除制定20年防洪水位外还应制定50年防洪水位。
■ 代表发言
落实 设立滇池流域管理局
听证会代表曾粤兴参与了《条例》的调研和论证。他建议,应设立滇池流域管理局组织制定并实施滇池保护规划、综合整治方案;综合协调、督促落实有关机关、单位履行保护滇池职责等职能。此外,也可设立滇池流域保护办公室承担此项职能。
代表汪旭也表示,从此次制定的《条例》来看,在治理过程中将存在体制缺陷。他说:“几次调研中发现某个问题几个部门都管,也都不管,纵向和横向管理混乱。建议把职能和机制高效整合。”
汪旭还表示,《条例》的制定虽然考虑了其他湖泊的治理经验,但滇池的特性也应突出,需要对历史经验有一个回顾。对第十七条中规定的:“编制滇池保护规划应当符合昆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应补充:“还应考虑生态环保和污染特性”,不能只关注经济发展。
10年 滇池禁捕靠鱼虾治污
“治本要靠鱼虾才行,滇池应该在8~10年内禁止捕捞。政府应出资大量种植水草、大量放养白鲢鱼、草鱼、小白鱼和虾。让鱼有地方产子繁衍,进而更多吞食滇池中的污染物。”这是代表杨勇的发言。
他还建议,清理滇池周边的汽车修理厂、化肥厂、磷肥厂。将滇池周边的治污划归办事处管理,还要用抽泥浆的工程车定时抽走被油污污染的水体。“把机油倒入游泳池,这该如何治理。”杨勇说。
代表郑文礼建议,应设立滇池保护奖励基金,每年对保护滇池的好人好事进行奖励。
90% 绿化荒山要看成活率
上联:“珍惜人类生态资源为后代造福”,下联:“保护人类生存环境为人类发展”,横批:“爱护自然”。听证代表乔红芳在昨日的听证会上朗诵了这首她创作的环保对联。她建议,对《条例》规定的有关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宜林荒山统一规划,组织植树造林,绿化荒山一条应补充“提高森林覆盖面70%,成活率90%以上”两项内容。此外,前段时间从嵩明县划入盘龙区管理的化龙河也应加入《条例》涉及的范围。
代表蔡维钧对滇池流域不得使用水上飞行器持反对态度。他说:“现在船舶环保排放在生产技术等方面已有国家多个法规进行规范限定。所以,达标船舶应当可以进入滇池流域。这让滇池既得到保护又得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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