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四大行业污泥实现无害化处置
江苏省常州市经过几年努力,目前已形成以焚烧和综合利用为特色的污泥处置模式。常州市固体废物与辐射管理中心调查显示,全市四大行业(污水处理厂、印染、电镀和化工)年产生污泥约30.7万吨,实际处置29.16万吨,无害化处置率94.92%,市区(含武进区)基本实现四大行业污泥和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率100%。
目前,全市已形成污泥无害化处置能力41.4万吨/年以上,约为产生量的1.23倍。其中,市区已建成污泥焚烧处理能力900吨/日,建成综合利用能力250吨/日。另外还建成安耐得、江苏福昌危废焚烧处置及裕和金属电镀污泥回收利用等项目。
全程监管,与信贷挂钩,污泥无害化处置率为100%
常州市对污泥产生、处置和运输单位实行全过程监管。2006年9月成立了市固废与辐射环境管理中心,并对市区200余家污泥产生单位开展了全覆盖检查。为严防污泥随意倾倒,常州市要求城区所有印染、电镀污泥均委托市环保服务公司统一收集,再送处置单位处置;污泥产生、收集和处置单位均按要求建立管理台账。
同时,常州市每年在市政府和市环保局下达的目标责任书中,均将污泥规范处置列为重要目标,对各辖市、区政府及其环保局明确提出污泥无害化处置率为100%的考核要求。另外,将各企业污泥处置情况列为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评审的重要依据,企业环境信息已进入银行征信系统,与其信贷挂钩,有力推进企业自觉规范污泥处置。
专项征收污泥处置费用,保障资金落实
按照"污染者付费,治污者受益"的原则,常州市落实了污泥处置收费政策,即在征收的污水处理费中提取0.2元/吨,列入财政预算专项用于污泥处置。今年常州市已通过市区水价调整方案,其中污水处理费由原1.15元/吨调整为1.40元/吨,提高0.25元/吨,进一步保障了污泥处置费用的落实。
同时,工业污水处理厂也正在开展调价的准备工作,以更好保障其污泥处置费用;所有乡镇建成区年内将开征污水处理费;根据省有关规定对所有污水处理厂征收氨氮、总磷超标排污费,增加环保补助经费的来源。财税部门对污泥处置单位等实行税收优惠,以降低污泥处置成本,减轻企业处置费用负担。对污泥处置工作突出的单位,将在有关奖励经费中给予适当补助。
拓宽处置覆盖范围,扶持污泥利用项目
目前,常州市已陆续建成23家乡镇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达14.3万吨/日。下一步,将按照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贮存、处置的要求,把这部分污泥纳入管理范围,并逐步实现全市机械、钢铁、造纸、食品等行业污泥的集中处置。
为促进污泥处置市场化运作,常州市将对污泥处置过程中的资源化工程给予政策性引导,通过财政补贴等来引导企业安全处置。对电镀污泥的综合利用建立价格浮动机制,保证在金属价格回落时电镀污泥也得到综合利用。
推进污泥处置利用项目,加快武进运村砖瓦厂300吨/日污泥制砖及金坛薛埠2万吨/年污泥制陶等各类污泥综合利用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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