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燃煤机组脱硫设施的公告
更新时间:2010-03-29 09:00
来源:国家环保部
作者:
阅读:845
文 号: 公告 2010年 第33号 主 题 词: 环保 污水处理 脱硫 设施 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
公告 2010年 第33号
关于公布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燃煤机组脱硫设施的公告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燃煤机组脱硫设施的稳定运行,对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的减排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09年12月,全国投运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共1916座,总设计处理能力10594万立方米/日,平均处理水量8132万立方米/日;全国投运的燃煤脱硫机组共1316台(不含单机装机容量13.5万千瓦以下循环流化床机组),总装机容量4.61亿千瓦。
为督促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燃煤机组脱硫设施运行,现公布截至2009年12月全国投运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燃煤机组脱硫设施名单。请地方各级环保部门切实加强对减排设施的监督检查,确保稳定运行,同时请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电话:(010)6655623266556275
E-mail: zlb@sepa.gov.cn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