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乳山水价“新政”7月1日起实施
为促进乳山城市污水处理的市场化进程,推进服务业的快速健康发展,自7月1日起,乳山市将在全面上调各行业用水污水处理费标准的基础上,实行新的水价政策:居民生活用水综合水价暂不调整,仍为每吨2.50元,只对其内部构成进行理顺,其中污水处理费由原来的0.50元提升至 0.70元;普通行业用水和特殊行业用水价格分别调至3.40元/吨、6.50元/吨。
7月1日起,乳山综合水价类别由现行的五类理顺为三类:居民生活用水、普通行业用水和特殊行业用水。居民生活用水综合水价暂不调整,仍为每吨 2.50元,只对其内部构成进行理顺,其中污水处理费由原来的0.50元提升至0.70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业、饮食服务业等普通行业用水综合水价统一调整为每吨3.40元。船舶、建筑、洗车、洗浴、足疗、美发美容业等特殊行业用水,每吨将提高0.54元,综合水价达到每吨6.50元。
在用水类别归并后,将按就高的原则,适当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标准由每吨0.50元提高至每吨0.70元;机关事业、工业用水与饮食服务业等经营用水合并后,执行饮食服务业每吨0.90元的污水处理费标准;特殊行业用水污水处理费标准由0.90元调整至1.00元。调整后,乳山污水处理费平均标准为每吨0.86元,将达到全省平均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
同时,为了抑制对地下水资源的过量开采,保护有限的地下水资源,地下水价格按高于自来水综合水价征收。居民生活用水(仅指已形成采用地下水集中供水体系并向居民供水的)、部队和学校生活办公用水,综合水价为每吨2.50元,其中水资源费1.60元,污水处理费0.90元。建筑、洗车、洗浴、美发美容业等使用自备井水源,综合水价为每吨8.00元,其中水资源费1.60元,污水处理费6.40元。除以上两类外其它行业的自备井用户,综合水价为每吨 6.00元,其中水资源费1.60元,污水处理费4.40元。
据了解,此次价格调整不会对居民生活增加负担;全市饮食服务业用水负担相对减轻,每吨降价1.15元,此举可有效推动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污水处理费每吨平均提高0.14元后,可进一步提高乳山市污水处理能力,保障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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