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深夜排污 惠安化工公司被罚近20万
新河水呈现出异常,红褐色的水中出现大量深色颗粒状悬浮物。经过环保人员两天的彻夜蹲守,超标排污的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被抓个正着。26日,西安市环保局对该公司依法处以近20万元的最高限处罚。
深夜突访
第一晚:夜查新河 水中泛着异常的红褐色
8月5日晚7时10分,当市环境监理处的工作人员检查至新河灵山寺桥时,发现河道水质颜色呈红褐色,而且还翻滚着白色泡沫。水中,深色的颗粒状悬浮物明显可见。这异常的污染来自哪里呢?
据了解,新河自然生态水源少,因此沿线企业生产废水是否达标排放,对于水质有着直接影响。特别是沿线的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每天的生产废水排放量大,排放浓度高,因此成为了新河主要的污染源之一。
当日,监察人员发现异常的河段主要接纳的就是该公司的生产废水。于是监察人员立即来到该公司位于灵山寺村厂外排污渠时进行水质采样,现场目测水样颜色较深,悬浮物明显较多。检查人员当场提取了水样,经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水中悬浮物为486毫克/升,超过国家规定标准2.24倍。
第二晚:夜色中 企业还在超标排放废水
8月6日晚9时,环境检查人员再次在这里进行夜间蹲守。约4个小时后,检查人员发现在8月7日0时20分,该企业排放的生产废水有些异常,现场提取的水样可见明显的悬浮物,水样经市环境监测站监测,PH值为2.3,呈现出弱酸性,严重超标;同时,水中的悬浮物为355毫克/升,超过国家规定标准1.37倍。该企业连续超标排放的大量生产废水,对新河水质造成污染。
严肃处理
限期整改 并处以近20万元罚款
根据该企业的污染事实,市环保局责令企业限期改正其违法行为,确保生产废水稳定达标排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对于超标排污单位,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为了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环保部门对该企业按最高限5倍进行处罚,对该企业罚款合计近20万元人民币。
据了解,每家企业的排污费是由该企业的排污浓度所决定,因此环保部门也将依据超标等情况,对该企业当月的排污费重新进行核定。
违法信息 将纳入银行征信系统
据了解,环保部门将结合企业落实整改情况,将其超标排污的环境违法信息通报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纳入银行征信系统,从银行贷款方面进一步采取限制措施。
为查找企业生产废水超标排放的原因,解决河水污染隐患,市环保局邀请环保专家和企业代表,对该企业水污染物处理设施与处理需求是否匹配进行分析评估,如果企业存在废水处理设施设计能力与实际处理量不匹配,或其他不能确保生产废水稳定达标排放的问题,将上报省环保厅对该企业下达限期治理,督促企业加强环保设施能力的建设,确保生产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全市检查
超标企业 一律高限处罚
据了解,市区县环保部门将继续采取昼夜交替,节假日突击,流动检查与蹲点守候等多种方式,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和频次,切实加强对河流沿岸涉水排污企业的监管。对存在超标排放废水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除责令限期整改,一律高限处罚。
对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将给予限期治理、停产整治;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将报请政府坚决予以关闭,彻底消除污染隐患,改善西安市的水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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