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暂停审批涉海项目 划“四线”保护胶州湾
为保护胶州湾,控制围海填海,日前,山东青岛开始启动四条控制保护线的划定编制工作。7日,青岛市政府下发通知,划定“四线”期间,除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经市政府批准并且开工建设的重大项目外,暂停各类涉海项目的审批。
青岛市管辖海域面积约12200平方公里,沿海海洋资源类型多样,储量丰富。但是,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速度加快,工业废水、生活污水逐年增加,围海、填海建设项目不断增多,赤潮、绿潮等海洋灾害性突发事件频发,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势在必行。
按照《关于加快推进“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和《2010年环湾保护重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近日,青岛开始划定胶州湾围海填海控制线、湿地保护线、人胶州湾河道控制蓝线、近岸禁止开发区域与限制开发区域控制线四条线,保护胶州湾。
青岛市政府要求,为加强“四线”划定期间的胶州湾水域及近海岸线的保护工作,将严格控制环湾涉海项目审批。除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经市政府批准并且开工建设的重大项目外,暂停各类涉海项目的审批,待“四线”划定成果编制完成并按程序批准后,依规划审批。有关区(市)政府和相关部门按程序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涉海项目,应报市政府重新审核后方可开工建设。未经市政府会议审查同意的项目严禁围海填海。
同时,严格保护环湾近海岸线;严格保护滨海湿地、植被、礁石等自然资源;严格保护胶州湾内的岸线,禁止—切破坏和擅自改变岸线的行为;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监管检查。有关区(市)和相关部门将加强环湾区域岸线巡查以及监督检查,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制止破坏胶州湾生态平衡和岸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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