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环境保护部际联席会议暨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题会议在京召开
全国环境保护部际联席会议暨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题会议9月17日在京召开。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指出,要抓紧落实让海河休养生息各项政策措施,努力开创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新局面,推动流域地区经济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造福广大人民群众。
周生贤说,“十一五”期间,海河流域七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部署,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协力推进,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面推进,环境监管得到加强,污染物排放总量增加趋势得到遏制,治污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2009年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和河南七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比2005年下降14.8%、8.9%、13.8%、11.0%、6.2%、16.0%和13.1%,北京、山东、河南提前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其他四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完成。但也要看到,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与改善流域环境质量的现实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较大差距,“有水皆污”状况仍未扭转,流域水生态破坏严重,近岸海域承受较大环境压力,已成为我国最迫切需要休养生息,最迫切要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绿色发展的流域。
周生贤说,让海河休养生息,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必然要求,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迫切需要,是解决环境与发展突出矛盾、实现水污染防治重大突破的根本途径。必须高度重视,科学规划,持之以恒,全面落实让海河休养生息的各项措施,合理配置水资源、强化控制水污染,建立起适应流域水资源自然规律、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要求的综合管理机制,综合运用法律、政策、技术、市场和行政等多种手段,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推动流域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一是从严实施体现环保要求的产业政策。各地要根据自身环境资源状况,按照“以水定发展,以环境资源条件定发展”的原则,制定产业发展政策和落后产能淘汰政策,自觉调整经济结构,从严从紧控制耗水量、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建设项目,以及 沿河布设的工业项目、饮用水水源地上游的建设项目。学习应用世界最先进的水资源管理经验, 积极探索节水型发展模式,建立企业、园区和区域层次的循环经济体系。二是切实加强饮用水水 源保护。认真组织实施《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年)》,进一步改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加强流域内饮用水水源地的水污染防治,严肃查处影响饮用水源水质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定期发布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信息。开展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地下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三是严格控制污染排放。加快“十一五”规划项目的实施,确保列入规划的治理项目按期完成。认真落实“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各项要求,围绕重金属污染企业整治和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监管两个重点,查处一批典型案例。加强工业企业、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等污染源的日常环境监管,加快流域内城镇污水处理厂脱氮、污泥处置设施建设,支持一批村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四是强化生态治污与污水资源化。因地制宜地选择“生态治污”工程技术,适时推广不同类型的示范工程。积极研究开展污染严重支流的小流域综合整治,在经济发达地区率先进行城镇污水处理升级改造,努力实现城镇污水处理主要排放指标与环境质量指标接轨,实现污水资源化。五是创新工作体制和机制。进一步完善跨市界出境断面责任追究及扣缴补偿金制度,探索建立流域内跨省生态补偿机制,加强流域与海域的协同综合管理,建立陆海统筹、河海兼顾的水污染防治体系,改善海河流域和渤海的水环境质量。六是编制实施好海河流域“十二五”水污染防治规划。认真总结“十一五”水污染防治的经验,分析“十二五”海河流域水环境形势,参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研究提出化学需氧量、氨氮及特殊污染物的控制指标,提出“十二五”水污染防治规划目标和政策措施。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主持会议。
会议通报了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编制情况,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和河南七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分别介绍了辖区内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与存在的问题,并对“十二五”规划编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出席会议的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海洋局有关负责同志分别作了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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