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14个污水处理厂提前完成专项环保验收
更新时间:2010-10-14 08:42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 李新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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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环保部门获悉,桂林市列入“十一五”节能减排计划的14个城镇污水处理厂日前顺利完成污水专项环保验收工作,比自治区规定的时间提前了两天。这标志着该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均已投入减排运行,开始计算减排量。
据介绍,桂林市所辖县区较多,加快经济发展和实施污染减排的工作十分繁重。为确保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按期投入运行,该市环保系统加强了对污水处理厂建设的督查监管。从今年5月份开始,市环保局组成7个督查组,对各县污水处理厂开展多次现场督查和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督促各县按照减排要求进行建设并按期完成环保验收。
桂林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是“十一五”减排工作的关键工程,14个城镇污水处理厂投入减排运行,形成了每日处理生活污水25.6万吨的处理能力,按目前实际处理12.7万吨/日计算,保守预计可每年削减化学需氧量(COD)约3244吨,相当于为桂林市减少了40个一定规模的啤酒厂COD的排放量,为桂林市经济社会发展腾出了较大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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