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监会等四部门通报2009年电力企业节能减排情况
据国家电监会网站消息,近日,电监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环保部发布了《2009年电力企业节能减排情况通报》。《通报》表示,2009年电力企业不断优化电源结构,加强电网建设,加大二氧化硫治理力度,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通报》指出,2009年,全国关停小火电机组2617万千瓦,超额完成全年关停1500万千瓦小火电机组的目标。“十一五”前四年,全国累计关停小火电机组6006万千瓦,提前并超额完成“十一五”关停小火电机组5000万千瓦目标。
在2008年提前两年实现“十一五”末供电煤耗目标的基础上,2009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供电标准煤耗继续下降至340克/千瓦时,比2008年下降了5克/千瓦时,“十一五”前四年,供电煤耗累积下降30克/千瓦时;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厂用电率为5.76%,比2008年降低0.14个百分点,其中,火电厂厂用电率6.62%,比2008年下降0.17个百分点;全国电网线损率为6.72%,比上年减少0.07个百分点。
此外,全国新增燃煤脱硫机组装机容量1.02亿千瓦,超额完成全年新增5000万千瓦的任务。截至2009年底,全国燃煤电厂烟气脱硫机组装机容量达到4.7亿千瓦,占煤电机组总容量的76%,比2008年提高了12个百分点。通过充分发挥结构减排、技术减排、管理减排的综合减排作用,全国电力二氧化硫排放量约939.3万吨,比2005年下降29.3%,提前一年完成“十一五”末电力二氧化硫排放951.7万吨的目标,为全国二氧化硫总量减排作出了重要贡献。
同时,《通报》也对电力企业在节能减排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分析:主要包括节能减排潜力有待进一步挖掘;电力企业节能减排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运用经济手段推动节能减排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脱硫设施运行管理水平仍有待提高;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脱硫石膏综合利用存在地区差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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