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饮用水源遭遇保护难
作为我国较大的城市引水供水项目和昆明主城区的主要供水点,云龙水库日供水量69万立方米,占昆明主城区全部供水的70%,是春城人民的“生命库”。
目前,《云南省云龙水库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条例(草案)》将对目前云龙水库面临的难题进行调整和补充,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保护管理执法主体不明确
云龙水库库区周围曾经遍布村庄,如今村民们已经搬迁或等待搬迁。
记者了解到,目前水库面临着没有一个相关主管部门管理的局面。丰源水务公司负责供水和运营责任,但不管社会事务;社会事务由云龙水库管理局管理,但其又无资金来源。
同时,云龙水库水源地跨昆明和楚雄两地,水源区涉及禄劝和武定两县9镇。昆明市2007年实施的《昆明市云龙水库保护条例》,因受行政区域管理范围所限,未能很好地开展保护执法工作。
水城河发源于武定县境内,是云龙水库的一条入库河流,占水库总来水量的22%,其在武定县辖区内的河段目前尚未被纳入保护范围。在审议《条例(草案)》时,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孙小虹就曾提出:“云龙水库应避免成为第二个阳宗海”,“如果管理体制不理顺,必将出现多龙治水的现象,导致各单位相互推诿扯皮,建议进一步明确管理机构和执法主体。”
拟上升至省级层面予以立法
记者了解到,针对这些情况,云南拟将《昆明市云龙水库保护条例》上升到省级层面予以立法,解决云龙水库水源跨区域保护的问题。
据了解,《条例(草案)》重新划定了云龙水库保护区范围,并划出一、二、三级保护区,明确将楚雄州武定县境内的水城河、双化水库和石板河的相关区域纳入一级保护区。
云龙水库的保护涉及环保、水利、林业、农业、规划、国土资源等多个行政主管部门,同时还涉及昆明市和楚雄州,为确保昆明城市供水“生命库”和“生命线”安全,实现对云龙水库的统一、高效管理,《条例(草案)》规定,省政府承担云龙水库保护管理职责,负责指导、协调云龙水库保护的有关工作;昆明市政府、楚雄州政府承担云龙水库保护管理职责,按职责权限,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云龙水库保护和管理的具体工作。
《条例(草案)》对执法主体的规定为禄劝县、武定县政府承担云龙水库保护管理职责,在保护区内相对集中行使部分行政处罚权,以确保水源区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目前,云龙水库一级保护区内仍居住着1.1万余名群众。为此,《条例(草案)》规定:“在一级保护区内的居民应逐步迁出,二级保护区内的居民鼓励迁出。对迁出保护区的居民,应给予补偿并妥善安置。”
保护管理资金面临四大缺口
落实保护经费等问题是云龙水库保护措施能否有效实施的关键。记者对库区周边的村寨进行了走访。据介绍,云龙水库目前面临移民搬迁安置资金、水源区群众生产生活补助资金、保护治理资金、后期发展保障资金四大缺口。
2007年,昆明市委、市政府决定对云龙水库一级保护区内7000多名村民进行整体搬迁,仅移民搬迁安置这一项,预算直接投资需7.366亿元。截至目前,禄劝县已完成投资近两亿元,但上级实际到位的资金仅为0.95亿元,搬迁预算成了画的“饼”。
同时,在水库库区实施禁养禁牧、限养限牧缺乏完善的补偿机制,也直接影响了农民经济收入。仅2010年云龙水库水源区群众生产生活补助缺口资金就达4810.15万元,直接导致在一级保护区放牧的事件时有发生、屡禁不止,难以管控。
根据《昆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目标责任书》,2010年需在云龙水库水源区开展水源区“四全”工作和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需保护治理资金1.411亿元。
记者了解到,目前,云龙水库还没有固定资金投入保障机制,直接制约了一些水环境保护项目的开展,水库水质安全隐患已经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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