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自动监控让执法有的放矢
江苏省始终坚持“以用促建、以用促管”的方针,将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应用于污染物总量减排、排污申报核定与收费、环境现场执法、小康社会环保指标考核、太湖流域排污权有偿使用等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江苏省对火电企业二氧化硫的监管主要依靠自动监控,并依据自动监控数据对电力企业脱硫电价进行考核。截至今年上半年,全省累计扣减脱硫补贴电价总金额达1.2亿多元。
在排污申报核定与收费方面,江苏省依据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结合现场执法检查情况和监督性监测数据,核定征收省管电厂二氧化硫排放费。太湖流域国控重点污染源化学需氧量排污费的核定征收,也基本以自动监测数据为准。
在环境现场执法方面,江苏省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超标报警功能,执法人员可以迅速赶赴现场取证。使用自动监控数据中超标率的统计对各地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系数进行校核。
今年年底,江苏省环保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并适时上报省政府以规章形式颁布。同时,配套制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验收、数据有效性审核及使用、第三方运营管理等一系列制度规范。协调技术监督部门制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强制检定有关规范要求。
同时,江苏省将建立健全现场端设备运行保障机制。加强现场监督执法、运行考核。严肃查处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不正常运行、运维单位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每年对排污企业、第三方运营单位、仪器厂商进行考核并向社会公开考核结果,优胜劣汰,逐步引导市场良性发展。协调财政部门在预算中安排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行费,确保有稳定的运行经费。
此外,江苏省将坚持每季度对所有重点污染源进行设备现场考核和比对监测,并根据考核结果严格进行数据有效性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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