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十一五”期间海东实施治污减排项目129个
“十一五”期间,海东地区共实施治污减排项目129个,减排化学需氧量4929.25吨、二氧化硫1928.54吨。通过治污减排措施的有效落实,水环境质量和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提高,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得到不断改善。
5年来,海东地区先后完成了互助土族自治县、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等10家重点涉水企业的废水治理和8家水泥企业、3家电解铝企业、23家硅铁企业和13家碳化硅企业的污染治理和整治,乐都老鸦峡109国道两侧、互助塘川刘家庄和塘川小石膏及石灰群区域性污染问题得到彻底解决。按照坚持“整合做大、减小建大、节能减排、循环利用、产业升级”的原则,不断淘汰落后产能,提升产业结构,先后淘汰了全区22家铁合金企业的44台12500KVA以下硅铁矿热炉和一批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及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同时,严格新建项目准入门槛,新建项目必须满足产业政策、选址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其中硅铁项目单机容量均需在18500KVA以上,加快了全区工业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海东实施的“蓝天、碧水、净土”工程,推进了各县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煤改气、改电等清洁能源的利用工程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截至目前,平安、民和、互助、乐都四县污水处理厂已建成投运,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前期工作完成,化隆回族自治县群科新区污水处理厂前期工作抓紧开展。平安、民和、乐都、互助四县有序淘汰县城内的燃煤锅炉,加大煤改气力度,改变了锅炉烟囱林立的煤烟型污染状况,县城及周边地区的生活垃圾得到集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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