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煤化工基地(A区)污水处理工程BOT项目SHIL09030521
宁东煤化工基地(A区)污水处理工程BOT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宁东煤化工基地(A区)污水处理工程BOT项目。
2、招标编号:SHIL09030521
3、项目位置:宁东煤化工基地(A区)E1区
4、项目建设用地:50700平方米,特许经营期内无偿使用。
5、建设规模:36000吨/天,一次建设。
6、污水来源:宁东煤化工基地(A区)污水处理厂承担着基地25万吨/年甲醇项目、83万吨/年二甲醚项目(一期)、50万吨/年烯烃项目(一期)生产污水以及综合办公区(C1、C2 区)生活污水的深度处理回用任务。
7、工艺方案:采用曝气生物滤池+砂滤+超滤+反渗透或其他优良工艺。
8、排放要求:尾水水质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二级排放标准严格执行,回用水达到工业冷却循环水补给水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9、项目建设期:自签订特许权协议起一年内。
10、运营期:20年(含建设期)。
11、承包方式:由中标人成立项目公司,负责宁东煤化工基地(A区)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允许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在中国大陆合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取得《环境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及工业废水《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甲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人民币,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融资能力和商业信誉,有能力并愿意提供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的项目公司注册资金及适当的备用金;
5、投标人有能力并愿意负责项目公司成立后所需投资资金的融资与担保;
6、拥有足以保证本项目得以正常建设、运营管理需要的高级专业管理、技术人才,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
7、在环保工程方面富有经验和实力,从事过污水处理项目工程的运营。
三、投标人拟选定的施工单位资质要求:
1、建筑工程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施工资质;安装工程具有石油、化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2、成功承担过3个或以上相应规模的类似工程建设;
3、项目经理应承担过相应规模的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职位的工作。
四、投标人拟定监理单位资质要求:
1、监理单位资质为甲级,并具有石油、化工类监理资质;
2、成功承担过相应规模的类似工程的监理工作;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承担过相应规模的类似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位的工作;
五、报名对本项目有意向的投资申请人可向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索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时须提交如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1、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具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证明书(注:按附件提供的格式原件填写,授权委托证明书上的被委托人填写多于一人的将视作无效,联合体投标的仅需提供联合体投资方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证明书);
3、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时提供);
4、独立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和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的复印件;
5、联合体中投资方以及技术方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的复印件(限联合体投标时提供);
6、近五年投标人业绩一览表(须注明项目名称、时间、地点、规模、业主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人及其联系电话等),提供中标通知书、BOT合同等证明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资料文件;
7、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为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以上;
8、2006年至2008年度的财务报告;
9、将报名资料用文件袋装好,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被委托人姓名、被委托人移动电话号码等。
----以上各项资料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并要求提供原件复核,同时每页复印件盖上公司法人公章(其它代用章均不予认可)并盖上骑缝章,否则其报名资料将视作无效。并要求按上述顺序排列编制页码,装订成册。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证明书中的被委托人必须到场,并带备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以备查验。若联合体投标,则上述提交的资料仅需盖投资方法人公章。
六、资格预审工作时间安排表:
1、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2009年5月13日-2009年5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
2、资格预审文件领取地点: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2号中景濠庭写字楼115房间或宁夏银川市新华东街金泰大厦A座13层8号);
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4、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9年 5月25日下午15:00前(北京时间)
5、资格预审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新华东街金泰大厦A座13层8号(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6、资格预审通过后,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将进行公示并向资格预审通过单位发出招标邀请函。
七、资格预审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6份。
八、联系方式:
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2号中景濠庭写字楼216房间(神华国贸西北项目部地址:宁夏银川市新华东街金泰大厦A座13层8号)
邮 编:100011
联系人:谢远、周松林
电 话:0951-6024356、13723305001
传 真:0951-6024326
电子邮件:zhousonglin324@163.com
网 址:www.shil.com.cn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西城支行
账 号:0875 0712 0100 302005725
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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