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芙、大涌等8镇扩建二期污水处理厂工程均启动
2009年,中山市人大一号议案确定为《进一步加快我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要求到2010年,全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SO2)排放量分别控制在3.0万吨和3.5万吨以内。要求在2010年底,实现全市污水处理能力达85.5万吨/日、污水处理率达85%以上。
昨日,记者从中山市政府督办科获悉,目前,18个镇区污水处理厂首期工程全部通过环保验收,全市污水处理能力达75.5万吨/日;板芙、大涌等8个镇须扩建二期污水处理厂,项目扩建工程均已启动,确保到2010年底通过环保验收并投入运行。同时,确保2010年底前固体废物综合处理中心投入运行。
18镇区污水处理厂首期全通过验收
目前,中山市城区中嘉污水处理厂一、二期和珍家山污水处理厂已建设完毕并投入运行,18个镇区污水处理厂首期工程全部通过环保验收,全市污水处理能力达75.5万吨/日。
根据要求,板芙、大涌、港口、黄圃、三角、民众、三乡、坦洲等8个镇须扩建二期污水处理厂项目,总规模为19.5万吨/日。目前,8个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均已启动。8个镇二期规划建设配套主管网78.487公里。
固体废物综合处理中心年底运行
为确保按时完成议案办理,市政府将落实市财政扶持资金,加快8个镇二期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到2010年底通过环保验收并投入运行,要求在2010年底,实现全市污水处理能力达85.5万吨/日、污水处理率达85%以上。
据了解,中山市已出台《中山市城市排水规划管理办法》,下一步将按要求加快全市推行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加快制定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同时,加快推进固体废物综合处理中心建设,确保2010年底前投入运行,为全市生活污泥处理提供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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