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环保普法助推绿色青山发展
素有“十里钢城”之誉的武汉市青山区,驻有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中国石化集团武汉石油化工厂、中国第一冶金建设公司、中南地质勘察局、中冶南方技术工程公司、国电青山热电厂、青山船厂等数十家国家大中型企业和科研机构,是华中地区工业重镇。青山区作为全国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和国家环保产业基地核心区,拥有武汉首家循环经济研究院和以环保为特色的科技孵化器青山创业中心,全区从事环保产业的企事业单位160余家。
结合武汉市“两型社会”建设和青山区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工作,青山区委、区政府按照“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奋斗目标,着力提升交通、服务、宜居三大功能,努力打造循环经济示范区,为了强化全区干部群众建设两型社会的意识,区普法办紧紧围绕这一中心,在驻区企业中广泛开展了以循环经济、环保法律法规为重点的“一学二进三创新”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有力地推动了全区两型社会建设和循环经济的快速发展。
“一学”,即以“分餐制”的形式,分层次的组织企业不同管理层级的领导干部学习循环经济环保法律法规,增强企业循环经济和环保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配合区委、政府加强对区创建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的宣传教育,区普法办除开展大规模的社会宣传外,2007年-2010年每年会同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集中举办为期一个月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区委四大家领导与40家重点企业开展了“企业大走访”,带领区政府律师顾问团成员围绕企业的生产经营现场答疑解惑,增强企业领导干部的社会责任意识。对高层管理人员,实行“围餐式”学法。组织普法讲师团到企业巡回举办环保法治讲座,分专题系统讲授循环经济与环境保护、企业节能减排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能力。对中层管理人员,实行“自助餐”式学法。通过举办培训班帮助企业培训普法骨干,由普法骨干为中层管理人员定期讲课,引导他们依法管理,依法经营。对基层一线的企业领导干部,推行“快餐”式学法。以车间、班组为单位组成学法小组,利用开工前、待料歇工、休整等时机见缝插针学“重点”,增强环保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近三年来,全区共为企业举办环保相关的法治讲座164场,培训班66期,爱教育对象达30余万人次。仅2009年,全区集中在企业开展循环经济专题讲座达26场。
“二进”,即将灵活性与趣味性相结合,使环保法治宣传融入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社会文化建设活动之中,推动环保法律进企业、进社区。2007年以来,青山区建立了区级领导企业联系点制度,定期带法深入企业,督促、指导企业学法、用法。同时,区普法办还利用政府法律顾问团,与区20余家重点企业结成帮扶对子,帮助企业为实现循环经济、节能减排提供一些法律上的论证咨询。举办“环保法治宣传月”活动,到企业、工地设置法规宣传点、解答环保法律咨询。先后编印、发放以环保为主题的《青山社区司法》《青山法治宣传》报纸、刊物宣传资料共计6期6万余份,开展文娱活动进企业,以“快乐普法”活动为载体,采取法律知识竞赛、文艺汇演、灯谜、漫画巡展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在企业中宣传环保法律法规。
区普法办还针对社区居民中近70%是产业工人、有些企业就建在社区中的实际情况,大力开展环保法进社区活动,通过“环保法治讲座社区行”、社区“法律门诊”、社区“法律聊天室”等宣传阵地,向社区宣讲环保法律法规。近几年来,区普法办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利用每年一度的青少年普法夏令营活动,在青少年学生中广泛开展了“上一堂法治课、写一篇学法体会、做一名环保小卫士”的三个一系列环保教育活动,让学生带法回家,使全区5000多个家庭受到环保教育。2007年,区普法办与区教育局又联合在全区各个学校开展了“循环经济、两型社会早知道”的学习普及活动,通过他们的学习,把法律问题带回家里,让家长一同参与学习互动,形成了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几个家庭带动一个车间、班组,不同的车间、班组带动一个个企业厂矿,使两型社会、循环经济环保法律知识在企业得到深入的学习宣传。
“三创新”,即通过创新企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宣传手段、工作方式、活动形式,强化环保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功能,为企业环保普法注入了新的活力。将宣传手段由单一的平面宣传发展为多渠道动态宣传。充分利用政府和企业网站等现代传播手段和企业内部刊物、局域网、电视台、有线广播等传媒平台,开辟专栏或专题节目着重宣传环保法律知识,形成了全区一盘棋,企业阵地战的普法攻势。将普法方式由一般性宣讲发展为法律服务辅助法治宣传。在帮助企业调处、化解因环保问题产生的矛盾纠纷的过程中宣传环保法律法规。
坚持不懈的企业环保法治宣传,使得学法用法成为企业领导干部生存、竞争、发展的自觉需要,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的持续发展。全区140余家环保企业,主动按照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工业“三废”进行了依法治理和循环再利用。如:武钢钢电公司、武石化等驻区大企业分别投资上亿元建设烟气脱硫项目和硫磺回收装置,加强大气减排治污力度;青山热电厂、春笋集团主动关停、拆除了一批重污染机组。据统计,青山地区2008年前三季度二氧化硫排放量为4.17万吨,较上年同期削减0.43万吨,削减率9.2%(全年预计为9%);COD排放量为4680吨,较上年同期削减874吨,削减率15.7%。1-10月,青山区空气质量优良率79.3%,比上年同期提高9.1个百分点,其中优级天数达到34天,比上年同期增加17天。目前,青山热电厂与武石化签定了热电联供意向协议,由青山热电厂在建的2台300MW级热电联产机组建成后为武汉石油化工厂提供生产用汽。项目实施后,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硫580吨,减排烟尘60吨。同时,青山热电厂——青山都市工业园集中供热项目也取得了积极进展,武汉德威热力有限公司与青山热电厂达成协议,使用青山热电厂余热集中供应青山都市工业园,取代青山都区工业园现有燃煤锅炉20台,完成北湖铁联和锦荣磁材两家单位除尘系统的限期治理,完成武汉船用机械厂污水处理设施更新改造、武汉天时利球团矿有限公司水膜除尘系统改造、北湖铁联矿业有限公司水喷淋系统改造和32台燃煤锅窑炉改用清洁能源。环境质量得到了改善,为实现“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奋斗目标迈进向前。
暑期普法夏令营
中小学生普及法律常识的最佳校外课堂
自2001年夏,青山区司法局(区普法办)择时首创暑期中小学生普法夏令营至今,以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法律常识,广受群众欢迎。
携手相关部门,扩大声势营造浓厚氛围
主动宣传,积极争取将暑期青少年普法教育纳入各街普法教育规划,保障暑期普法夏令营活动顺利开展。青山区从活动的启动初始到形成常规,均注重依靠辖区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借助基层单位和社区的力量,发挥他们在组织、场地、资金等方面的优势。不少街道在每年暑期活动开始前夕,就着手制定活动方案,以联合发文的形式为活动的协调有序开展作好了铺垫。
捕捉需求信息,有的放矢凸显学法效果
紧密结合形势和青少年的实际所需拟定普法夏令营活动方案,使青山区中小学生暑期普法活动新意不断。每年入夏以后,区普法办及各街司法所即深入学校、社区了解需求情况,结合形势策划暑期青少年普法夏令营活动,在街道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及社区的配合下,造声势、展特色,把普法夏令营活动逐层推向高潮。其内容既有必需的常规性暑期安全防范教育,又有适时的相关知识学习。
发展活动形式,启发自我增添学法兴致
在提高思想理念的基础上,相机加深直观认识,是保持普法夏令营活力的来源之一。新沟桥街司法所和街道法庭联手该街馨园社区,在社区中小学生课外开办“四点半钟学校”,举办小学生“模拟法庭”活动。为了演示顺利、逼真,街司法所事前精心准备好角本,街法庭特意为孩子们提供了法官法袍、国徽和法锤等物件,使孩子们在认真地扮好各自的角色时,能真切地感受学法的乐趣。
引领互学互动,致力构建良好周边环境
青少年思想活跃,最易受外界影响,青山区以进一步改善周边普法环境,促进互学互动,巩固普法效果。在开展活动中,尽可能地由社区发动和组织居民干部及部分学生家长参与,共同学习受教育,以期达到家长在依法办事上为孩子当表率,在遵规守法上与孩子相互制约的效果。
经过不断探索和创新,如今青山区“中小学生暑期普法夏令营”已成为基层群众学法的播种机,中小学生普及法律常识的最佳校外课堂,暑假家长最放心、孩子最乐意的去处。
“法律门诊”远近闻名
加强居民普法教育,是促进综合治理创建平安和谐社区的必由之路。“发案少、秩序好,百姓安宁、社区稳定”的生活环境,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真诚愿望和期盼,也是社区和谐稳定的基础。
钢都123社区是青山钢花村街一个有着近6000居民的大社区。为了维护居民生活的正常秩序,解决居民群众不时发生的矛盾和纠纷,同时有效的提高社区居民的文明素质,在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方面有一个全面的提升,从2003年开始,社区根据工作的需要,首创了社区“法律门诊”服务活动。“法律门诊”的建立得到了青山普法办、区司法局、区检察院的积极扶持,2005年5月青山区司法局正式予以授牌,正式聘请了13位法律门诊专家。平时,每月10日和20日为社区应诊日,由社区治保主任负责接待,对前来咨询的居民群众提出的问题和矛盾进行记录和调解。对一些特殊的“疑难杂症”及时与专家联系,约定时间进行调解或法律对症服务。几年来,依托“法律门诊”这个品牌,为社区居民群众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使百姓在活动中受到普法教育,提高了居民法律素质,获得实惠,法治社区建设得到了明显的提升。
由于“法律门诊”服务活动的影响,现在,周围很多外社区的居民也慕名而来“就诊”,社区同样热情接待,认真记录,也为她们请专家“看病”。到目前为止,社区自己接诊达338次,请专家“会诊”也达46次之多。
依法治企见成效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南局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依法治企成效明显。
一是依法维护单位权益,着力治理经营难点。加强对各公司落实《合同法》的督促检查,严把各类经济合同的评审关。2006年以来,中南局法律事务处和外聘法律顾问共审查各类经济合同1000多份,并按规定出具法律意见书,依法防范了企业法律风险。同时,积极参与各项经济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和调解工作,协助律师收集证据材料,最大限度地维护了该局合法权益。近五年来,全局通过法律手段收回各类应收工程款4600多万元,通过法律诉讼挽回经济损失5000多万元,依法解决了房产、土地等方面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保护了国有资产不流失。
二是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着力治理风险重点。面对全球金融危机,中南局普法办和相关部门把合同履行风险、劳资纠纷风险作为工作重点,推动各企业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变化,及时制定和落实有关措施。为更好落实《企业国有资产法》,该局启动了全面风险管理工作,进一步防范企业经营风险、财务风险、战略风险、市场风险、法律风险。通过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局及各产业公司各项管理工作得到全面加强,全体职工依法防范风险、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各项经济指标均创出了历史最好水平。
三是切实维护职工权益,着力治理劳动用工。由于《劳动合同法》事关职工的切身利益。针对多年来劳动用工中一些不规范问题,开展劳动用工专项治理工作。该局下发专题文件3份,举办各类培训班9期,参加培训职工1800多人,并聘请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仲裁处领导讲课。各单位还通过举办专刊、知识答题、座谈讨论等活动,广泛宣传《劳动合同法》,规范治理工作取得良好效果。法律事务处坚持深入到各产业公司检查落实、督促整改,该局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工作成效受到了总局的肯定。
四是大力营造发展环境,着力整治关键环节。开展了“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主题宣传活动,针对离退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大了《信访条例》等专项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引导职工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加大矛盾的化解力度,保证了职工队伍的稳定。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抓紧整治苗头性问题。针对驻外机构法律政策情况不熟悉的情况,该局和相关产业公司法律事务部门注重加强对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研究,开展专项教育培训,督促驻外机构注重加强与我国大使馆的联系,争取大使馆的支持,有效防范境外法律风险,同时也树立了我方人员守法经营的良好形象。
青山镇街结合辖区实际,坚持注重实效,学用结合的原则,紧抓普法教育与外来务工人员管理的结合,紧抓普法教育与拆迁维稳工作的结合,紧抓普法教育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结合;实现居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提高向法律素质提高的转变,街道管理由依靠行政手段向运用法律手段转变,有力推进了街道各项工作依法治理和法治化管理水平,增强了普法工作的实效。
紧紧结合辖区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特点,有力预防和调处各类矛盾纠纷。
青山镇街属于企业性社区,随着石化、船厂两大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大,外来务工人员逐年增多,到2009年已增加到12000余人,占全区外来务工人员的二分之一、占全街总人数的二分之一。加强对这部分人员的服务与管理,对于维护辖区稳定和治安平稳具有重要意义。该街道始终将普法工作的重点向外来务工人员倾斜,围绕解决劳资纠纷和减少外来务工人员犯罪两条主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街派出所在外来务工人员公寓成立了“青山镇街外来人口管理办公室”,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八项服务”,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街司法所在青山船厂组建了“青山船厂外来务工人员法治学校”,并以此为平台,向外来务工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知识讲座。
街司法所还开展了“法律扶工”在行动的系列法律服务活动,成立了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援助工作站和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先后编印了三期1200余份“外来务工人员普法宣传提纲”,免费发放给外来务工人员;开展了“法律进工地”活动,将3000余册“农民工法律知识手册”送到船厂外来务工人员的施工现场。街司法所和综治办在外来务工人员公寓开辟了“青山区外来务工人员法治宣传栏”,通过“以案说法”,“律师答疑”、“图话说法”等专栏,向外来务工人员宣传依法维权、自我维权的法律知识。每年春节过后,外来务工人员集中上岗之前,街司法所主动到石化和青山船厂两大企业,帮助用工单位完善劳动合同,提前干预,减少用工单位拖欠外来务工人员的工资,避免影响社会稳定。
自2006年来,街司法所先后通过调解和诉讼代理的方式为外来务工人员解决工伤赔偿、拖欠工资等纠纷37件,为外来务工人员挽回经济损失170余万元。
紧紧结合街道大拆迁促大发展的工作特点,着力构建社会和谐稳定。
近三年来,随着工人村地段棚户区改造和国家重点工程天兴洲大桥的建设,青山镇街拆迁面积大,拆迁人口多,针对拆迁中的不稳定因素,该街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将普法的常规工作创造性的和街里的重点拆迁工作结合起来,细化各项服务内容,送法上门,主动为居民提供急需法律援助。
对拆迁居民关心的财产补偿的热点问题,青山镇街开展了以《物权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和拆迁政策的宣传,将《物权法》、《民法》中有关的房屋产权知识和具体的拆迁政策编印成册发放到居民手中。并在拆迁范围内的居民政务墙报上进行相关拆迁政策的解答宣传,为拆迁居民和拆迁公司之间搭建畅通的沟通桥梁。
针对拆迁过程,财产分割纠纷突出的实际情况,青山镇街司法所组织专业律师以社区为平台开展了“纳凉法治讲座”30多次,在社区内开展了以《继承法》为主的民事法律知识巡回宣传,律师以自己丰富的办案经验向居民宣传讲解父母子女之间、夫妻之间、兄弟姐妹之间的权利义务,提高了居民依法维权的意识,促进了家庭和谐。
紧紧结合青少年弱势群体多的特点,精心打造“青少年空间平台”。
青山镇街针对辖区弱势困难家庭子女较多,未成年人免疫力差,抗挫能力弱的特点,积极拓展校外普法教育阵地,街办事处和团区委联合投资二百多万元兴建了600多平米的“虹帆”青少年空间。以辖区中小学为依托,以青少年空间为平台,在青少年中开展了法律教育、维权救助、开庭观摩、知识讲座等活动。仅“虹帆”青少年空间为青少年开展各种法律活动和服务累计400余次,并试验性地开创了具有浓郁青山镇特色的青少年“双色教育”普法工作方式,受到团市委的充分肯定。
以“三个结合”为重点
不断提升“五五”普法的工作实效
点面结合拓展未成年人
维权工作空间
青山区人民检察院立足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不断创新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力求用检察真情、阳光司法来引导未成年人明礼守法、迷途知返。先后两次被团中央、高检院等13个部委授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获了“首届全国妇女儿童贡献奖”,有两名同志被授予“全国优秀法治辅导员”、一名同志荣获“青山区维权卫士”。
创建“三位一体”警示教育点,用鲜活案例普法
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是一项社会化大工程。在每一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办理过程中,离不开与学校、社区、家庭的密切联系和相互配合。一个未成年人的失足,往往反映了孩子对法律的无知,也往往能够为学校、社区、家庭的教育工作提出警示。青山区检察院创建学校、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警示教育点,用活生生的案例以警示法。
创建“定时定点”跟踪帮教点,用真情行动教育感化
失足未成年人是一个需要特别关心和平等对待的弱势群体。他们心智的不成熟,要花更多的心思、采取更多的实际行动来帮助他们重返社会。青山区检察院对失足未成年人量身定做了一套由“诉前教育、诉中感化、不诉后挽救”的帮教措施,并对那些符合不起诉条件的未成年人设立了“定时定点”的跟踪帮教。
创建“一室一网”的思想联系点,用宽视野维权
随着因上网引发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日益增多,很多家长、老师都谈“网”色变。青山区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检察官们却发现,一味地阻止孩子们上网,只会适得其反,关键要学会辨证教育,引导他们正确对待和利用网络。于是,该院拓宽维权视野,专门成立了环境温馨的青少年维权工作室,由两名经验丰富的检察官组成少案组,开通了一个名为“阳光热线”的网络维权专线。通过QQ聊天、互发信件、手机短信,把网络变为新型帮教室,通过网络聊天走进孩子们的内心世界,对症下药,挽救正在悬崖边的未成年人。
开展在押未成年人的阳光四行动,用新角度感化
司法实践中,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自被刑拘起,到判决下达执行一般要在看守所经过5-6个月的时间。这段时间,青山区检察院考虑到大多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因心理的巨大落差,容易加剧紧张感、恐惧感,以致加重对监管的抵触情绪,甚至会出现极端行为。为了帮助在押未成年人平稳渡过这个心理危险期,该院发挥驻所检察室的监督职责,主动把阳光送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监区,开办“阳光课堂”,创刊《阳光快报》,启动“阳光通道”,建立“阳光连线”。
武汉科技大学——
打造鲜明的普法工作品牌
武汉科技大学法治宣传教育传统性活动常抓不懈,新的主题性活动不断推出,并形成了一批特色鲜明的普法工作品牌。
品牌之一:“校园安全伴我行”。该校多年来在师生中坚持开展“校园安全伴我行”主题教育活动,对师生进行涉及面宽、影响面广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推进安全教育“进课堂、进教室、进宿舍、进头脑”,提高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技能,在多年的实践中形成了传统和特色。
品牌之二:“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该校每年组织优秀学生志愿者成立普法服务团,奔赴鄂西,开展以“关注农村法治,构建和谐农村”为主题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法治宣传、教育、法律咨询“三下乡”活动坚持多年,多次获得团省委表彰,并获得全国先进单位。
品牌之三:高校法律援助。2008年6月26日,武汉市首个高校“法律援助站”在该校挂牌,该中心与湖北地方税务局、武汉司法局等单位一起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向市民宣讲个人维权的案例,推进法治湖北建设。
品牌之四:模拟法庭。学校文法学院开设有模拟法庭,学生们经常在“模拟法庭”开展法律知识辩论赛、模拟审判、案例研究等活动。通过“模拟法庭”,学生们交流了法律知识,增强了法律意识,了解了法律审判程序,感受了审判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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