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尾气排放达标 机动车贴环保标识
更新时间:2009-07-16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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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宜居重庆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宜居办”)、重庆市环保局对《宜居重庆环境保护建设规划》进行解读。重庆市将继续实施“蓝天、碧水、宁静、绿地”四大行动,到2012年,主城区10条次级河流将“由浊变清”,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的有望拥有“绿色身份证”。
汽车尾气排放成为空气污染源之一。规划要求“内环以内”即主城核心区,新增的出租车、公交车须使用CNG等清洁能源。
据介绍,重庆市环保局编制完成《机动车尾气管理办法》,正等待审议。通过后,有望根据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情况,实行机动车环保标识管理。比如,达标排放的新车随车获取环保标识;使用中的车辆则需定期检测,达标的也可获得环保标识。就像车辆的“绿色身份证”,未取得环保标识的,将不允许年审和上路行驶。
此外,为不污染空气,执法单位在内环以内销毁行政罚没物时,露天焚烧销毁方式被“叫停”。比如,烟草、毒品、药品、烟花爆竹及假冒伪劣产品等,须根据不同的情况,可在焚烧炉集中焚烧、在垃圾处理场压碎填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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