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零减排”与“碳关税”惹争议
7月8日,美国总统奥巴马表示,按人均计算,美国的碳排放量较别国大得多,现在则将在减排方面做出榜样。他说,“美国有时未能尽到自己的责任”,“那些日子已经过去了”。
奥巴马调整美国气候变化政策
奥巴马所指的“那些日子”并不遥远。美国上届政府在气候变化问题上的立场使其长期陷于被动地位。奥巴马上任不久,就将推动绿色经济和新能源计划提高到关乎美国未来的战略高度,他提出,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中,美国要起领导者作用。
美国民众要求政府大力发展清洁能源
在奥巴马应对经济危机的计划中,更是多次强调要把绿色经济作为美国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奥巴马计划在10年内投资1500亿美元,用于加快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商业化进程、扩大可再生能源的商业化规模、提高能源效率、建立低排放燃煤发电厂、建设新一代生物燃料和燃料基础设施等,以实现三个目标:刺激经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提高能源安全。计划传达出明确的信息——美国准备在新能源和环保技术领域再次充当领头人,在复苏后继续稳坐世界领导者宝座。
1月26日,美国务院起用了前总统克林顿的顾问、多次参与《京都议定书》有关谈判的托德·斯特恩为美国气候变化问题特使。斯特恩表示,否认、耽搁、争论应该停止了,到了美国坐到气候变化谈判桌前的时候了。
当天,奥巴马总统即表示,美国环境保护署应该重新考虑加利福尼亚州提出的自行制定汽车尾气排放标准的申请,联邦政府不应阻挠各州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努力。加州一直是积极支持《京都议定书》的几个州之一,今年6月,美国环保署终于批准了加州的计划:从2009年至2016年,在加州销售的汽车制造商必须将小轿车和卡车的燃油能效标准逐步提高40%,达到每升至少行驶约15公里。美国已有14个州表示,将参照加州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加利福尼亚州6月底宣布了一个环保路线图,将从2012年起执行一系列措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鼓励可再生能源投资。根据路线图,加州将到2020年把人均温室气体排放量在现在水平基础上减少10%。
美国众议院于6月26日通过了《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6月29日,国务卿克林顿宣布,美国决定加入国际新能源组织。她明确表示,美国政府致力于支持清洁能源技术和低碳经济发展,以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能源与气候问题在美国外交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不能要求穷国为气候变暖负责
7月9日,美国政府宣布设立一个总额约为30亿美元的政府基金,以促进美国企业加大对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投资。几乎就在同时,一些绿色和平组织成员冲进美国南达科他州罗斯摩尔国家公园,爬上有着华盛顿、杰斐逊、西奥多·罗斯福和林肯巨大石雕头像的黑岗山上,悬下一幅有着奥巴马画像的巨幅标语,上面写着:“尊敬的美国领导者而不是政客,请制止全球变暖”。参与此举的米勒女士说,他们对奥巴马总统在气候变化政策上的幻想已经破灭,因为奥巴马“妥协太多”。
在美国的政治生态中,慷慨陈词的竞选承诺与面对现实的行动抉择之间必然出现差异。审视美国在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的政策主张,其极力维护本国利益的印记也必然与外部世界,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立场存有差异。
此次参加八国集团峰会的领导人首次确认,全球平均气温升幅不应超过工业化前2摄氏度。但这些领导人既没有为达到这一目标的近期行动制定可操作的计划,也没有为帮助发展中国家的相关努力提供明确的财政和技术援助。
与此同时,人们注意到,八国集团领导人宣布到2050年将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至少减排80%,但声明模糊了以哪一年的水平作为基准。在去年的八国集团峰会上,欧盟就主张应在1990年基础上减少50%。美国则希望以排放量更高的2005年为基准,而美国该年温室气体排放量比1990年增加了17%。今年的声明还将发展中国家拉入减排框架,偏离了国际社会公认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奥巴马在峰会上有所指地说,“在环境保护可持续性增长与健康经济增长之间没有矛盾”,但他回避了巴西总统卢拉等发展中国家领导人提出的一个问题,即科学研究证明,地球气温的升高大部分是近百年来的工业化造成的;历史地看气候变化问题,发达国家是主要责任者,发达国家理应贡献更多的资金和科技资源来改善环境。然而,此次八国集团声明的实质却是“富国要求穷国为全球变暖问题负责”。
“碳关税”违反世贸规则
在美国的《清洁能源安全法案》中,除了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被指多有水分外,其中“碳关税”的提出引起人们格外关注。
美国即使兑现该法案中的最新承诺,也仅仅是在2020年将其排放量降至1990年的水平。而英国和德国2005年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比1990年分别减少了18.4%和14.8%。相比之下,美国只是“零减排”,自然招致诸多批评。此外,该法案中一款“征收特别关税”规定,将对未达到美国碳排放标准的外国产品征收高额惩罚性关税,理由是如果其他国家没有实施强制减排措施,那将使美国制造商处于不公平的竞争地位,美国需要征收特别关税来抵消这一成本。许多国家对此明确表示,征收“碳关税”的做法,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规则,是“以环境保护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
当被问及对此事评价时,奥巴马表示美国“将对征税是否必要进行认真分析”,“我认为可能还有与征税不同的其他方式”。这种左顾右盼的表态为美国留下了相当大的回旋余地,也为奥巴马政府能否冲破党派政治、利益集团、贸易保护主义等多重掣肘,真正“做出榜样”、“尽到责任”留下了悬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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