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打响节能减排攻坚战
节能减排,各级政府的积极性是关键。为了落实地方政府的节能减排责任,去年6月,在黑龙江省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上,省政府提出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并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同时,把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与各地建设项目审批挂钩。
不久后,黑龙江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快“三供两治”工程建设的意见》,明确黑龙江今后几年污水和垃圾治理工程项目建设任务,还下发《黑龙江省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明确要求各地执行减排计划不动摇,不放松。
省政府还多次组织联合督察组,对全省各地松花江规划项目、重点减排项目落实情况和挂牌督办企业整改情况进行联合督察考核,以促进各市(地)政府的节能减排工作。
5月1日,《黑龙江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开始实行。此前,《黑龙江省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和《黑龙江省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等众多节能减排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已经实施。目前,节能和减排方面一个较为健全的地方性法律法规体系已然形成,为节能和治污提供了法律依据。
行政的推手和法律的铁手,不可能完全取代市场经济这只“看不见的手”。只有经济的参与者都自愿自为地去节能减排,才能使节能减排从根本上见到成效。
为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省财政厅和环保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对〈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工业治理项目实行“以奖代补”的通知》,依据项目化学需氧量实际削减量核定补助金额;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出台了《关于加强黑龙江省节能环保领域金融工作的信贷指导意见》,对节能减排企业和项目在信贷审批上提供便利;省物价局和建设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污水处理征管工作促进城市污水处理行业良性发展的通知》,明确了污水处理收费的标准和时限,以保证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在建成之后不至于“晒太阳”。
在各种手段的推动下,在节能减排这个倒逼机制的制约下,我省经济正朝着一个更“绿色”的方向转型,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一批清洁能源、生物信息和轻体建材等新型高科技产业,以哈市平房区动漫产业园及松北区地理信息产业园等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也正在发展壮大。
为降低建筑在使用中的能量消耗,我省还编制印发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黑龙江省实施细则》、《黑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等地方标准,还开始了全省城镇现有2亿平方米非节能住宅的节能改造,同样巨量的非节能公共建筑的改造计划也在制定中。
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是我省污染减排工作中的重头戏。我省列入《松花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的116个项目。在一系列“刚性”措施的推动下,至去年底,这116个项目除10个“因故调整”外,已全部按要求开工建设;部分项目已投入运行。
此外,省环保厅执行了更加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停止审批向松花江水体排放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项目,并加大了对造纸、化工、酿造、制药、制革、印染和电镀等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在这些措施作用下,去年,松花江水质稳中趋好,部分支流水质明显改善,出境水质达标率同比增长了11.6%.
企业公民全社会共同参与
我省众多企业是节能减排的重要力量。2007年5月19日下午,大唐佳木斯第二电厂燃料分厂的输煤车间在粉尘中轰然倒地,将我省淘汰落后产能的行动推向了一个小高潮。
之后,蓝星石油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建成了利用DCC联合装置自产二次蒸汽加入装置换热站,实现了热水循环利用,使该公司的万元产值综合能耗同比下降了0.05吨标准煤。黑龙江龙凤玉米开发有限公司玉米深加工余热利用、黑龙江建龙化工有限公司焦炉煤气发电等37个项目列入国家重点节能项目支持计划,共获得国家补助和奖励资金4.3亿元,带动企业和社会投资36亿元,相应实现节能量180万吨标准煤。
生产目的是消费,企业的另一端连着公民。每个公民除了在日常生活中节约一张纸、一滴水、一度电、少开一天车、少用一次性用品等力所能及的行动外,还可用手中的特殊“选票”——钞票去选择那些节能、环保产品,为全社会的节能减排做贡献。
为了提高公民的节能和环保意识,省环保厅发行了20万幅全民环境教育宣传挂图,向人们讲述保护环境的重要意义及在生产、生活中能够做到的节电、节水、减少消耗和污染的小窍门、小方法。
去年,省及哈尔滨市环保部门联合召开大会,启动节能减排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军营、进企业和进乡村的“六进”活动。活动中,有关部门组织环保知识讲座、节能知识普及和环保科普展等多种公民可普遍参与的活动,提高他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参与节能减排的积极性。
我省有关部门还以宣传《节约能源法》为主线,以推广节能灯、限制使用塑料购物袋等为重点,开展了以“依法节能,全民行动”为主题的宣传周活动。
全省各级团组织还开展“节能减排青少年在行动”的活动。活动中,共举办主题活动1000余次,制作节能小制作1万余件,共有10万余名团员青年参加。
在龙江大地,一场全民参与的节能减排的浓厚氛围初步形成。
行政经济和法律多手段并用
有学者认为,只有改变我省目前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性的产业结构和主要靠能源和资源的投放来拉动经济增长的发展方式,才是节能减排的根本出路,也才能实现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并行不悖。
节能减排,各级政府的积极性是关键。为了落实地方政府的节能减排责任,去年6月,在全省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上,省政府提出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并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同时,把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与各地建设项目审批挂钩。
不久后,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快“三供两治”工程建设的意见》,明确我省今后几年污水和垃圾治理工程项目建设任务,还下发《黑龙江省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明确要求各地执行减排计划不动摇,不放松。
省政府还多次组织联合督察组,对全省各地松花江规划项目、重点减排项目落实情况和挂牌督办企业整改情况进行联合督察考核,以促进各市(地)政府的节能减排工作。
5月1日,《黑龙江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开始实行。此前,《黑龙江省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和《黑龙江省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等众多节能减排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已经实施。目前,节能和减排方面一个较为健全的地方性法律法规体系已然形成,为节能和治污提供了法律依据。
行政的推手和法律的铁手,不可能完全取代市场经济这只“看不见的手”。只有经济的参与者都自愿自为地去节能减排,才能使节能减排从根本上见到成效。
为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省财政厅和环保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对〈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工业治理项目实行“以奖代补”的通知》,依据项目化学需氧量实际削减量核定补助金额;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出台了《关于加强黑龙江省节能环保领域金融工作的信贷指导意见》,对节能减排企业和项目在信贷审批上提供便利;省物价局和建设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污水处理征管工作促进城市污水处理行业良性发展的通知》,明确了污水处理收费的标准和时限,以保证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在建成之后不至于“晒太阳”。
在各种手段的推动下,在节能减排这个倒逼机制的制约下,我省经济正朝着一个更“绿色”的方向转型,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一批清洁能源、生物信息和轻体建材等新型高科技产业,以哈市平房区动漫产业园及松北区地理信息产业园等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也正在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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