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新国标扼杀环保脱离实际
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陆金龙5日透露,将暂缓实施《电摩条件》,目前中国自行车协会的相关申请已经拟好,预计10日前提交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12月6日《扬子晚报》)。
即将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以下简称)新国标,规定“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将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这个标准只要推行,意味着消费者手中的大多数电动自行车,摇身一变就成了电动摩托车,只有过了上牌照、考驾照、买保险等几道大关后,才能合法上路。
最早海口市规定电动自行车不准在繁华闹市行走,曾引起轩然大波,也有听说关于电动自行车要考驾照、上牌照、进行严格管理的消息。由于后来证明是传闻,笔者就没有过分关注。这次上牌照、考驾照进行严格管理的消息倒没有现出来,而一个所谓的《电摩条件》新国标却不知道从哪个旮旯里冒了出来。照着这个标准接下来上牌照、考驾照、交保险以及各种收费就接踵而至了。笔者敢肯定只要管理上有利益,将来出来管理电动自行车的部门会冒出许多甚至发生利益之争。
无论什么国标都要考虑中国的实际情况;真正贯彻中央以民为本的要求方便民众出行;真正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绿色出行、环保出行、无碳出行。在大多数民众买不起小轿车,在城市拥堵严重、小轿车没有用武之地的情况下,在自行车王国不能适应城市快节奏情况下,在燃油摩托车污染大、事故率高情况下,民众选择了电动自行车这个又快速、又方便、又无污染、又相对安全的出行方式,电动自行车发展如此快速,说明这种出行方式完全适应百姓出行需要。现有1.2亿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就是一个有力证明。
环保问题已经成为世界关注的大事件。不断增加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正在侵蚀着地球、污染着空气,危害着人类赖以生存的空间。减少碳排放已经成为世界性主题。即将在丹麦哥本哈根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5次缔约方会议暨《京都议定书》第5次缔约方会议将专门探讨减少各个国家碳排放问题,中国总理温家宝将亲临会议。中国承诺的减排目标是,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完成这个目标必须下决心减少碳排放。让城市百姓环保、绿色、无碳出行是关键。而电动自行车是一个最佳选择。应该在政策上、方便居民购买使用等方面出台更加优惠的鼓励政策。岂能反其道而行之,设置所谓的新国标进行限制呢?前些日子奥巴马访华,科技部部长万钢将“飞鸽”电动自行车作为礼物,送给奥巴马。将电动自行车作为国家礼物,无非是因为它的环保节能,符合低碳经济的全球化趋势。看来制定这个新国标的专家对环境压力、碳排放压力一无所知。
小轿车由于经济承受力许多百姓买不起,再加上碳排放也大;摩托车污染大、安全程度低;自行车费力、速度慢接送孩子上幼儿园、上学等已不适应。好不容易探索、寻求到了电动自行车这个环保、无碳、方便快捷、相对安全的出行工具,却被几个坐在办公室里空想的书呆子们被机动车了。
把电动自行车标准为机动车是本世纪最大的馊主意,是最为严重的侵害普通大众百姓权益的行为。有些官员、专家坐着公车,一些富裕阶层开着私家车,大量排碳、污染环境,而为何连普通百姓骑个电动车都不能容忍呢?为何一个方便百姓、绿色环保的电动自行车反而没有容身之地呢?
我们先不说对超过2000家电动车生产企业将变成无证生产的非法企业,超过500万就业工人将面临失业,仅对将近2亿人出行造成影响就是一个大事件。希望有关部门尽快纠正几个坐在办公室匪夷所思的所谓专家制定出来的所谓新国标。以笔者看,不但不能给电动自行车增加任何负担而且要进一步减负、进一步制定更加优惠的鼓励政策。必须提醒的是,特别要防止谋划电动自行车成为机动车,然后上牌照、考驾照、缴纳保险等背后的利益链条。
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陆金龙说,《电摩条件》是强势利益集团利用标准的手段设置技术壁垒和准入壁垒。这种违背民心、民意、侵害普通百姓权益的利益操纵非常值得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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