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14市二氧化硫浓度达标 大气质量持续改善
更新时间:2009-12-14 10:35
来源: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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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14个市二氧化硫浓度首次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后,辽宁省提出了进一步巩固空气和水体污染治理成果的“冬季决战”目标———确保辽河干流化学需氧量浓度全年稳定实现消灭劣五类;全省14个城市二氧化硫浓度稳定达标,大气质量持续改善。
在“冬季决战”中,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环保部门将立即通报当地政府,同时启动应急预案,必要时对企业实施临时管制。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企业一旦被管制,将视污染程度采取部分限产限排、全面停产以至彻底关闭等措施。
目前,各地环保部门已开始对本辖区内省考核和国家考核断面上游企业、各燃煤采暖锅炉排污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逐户建立企业排污情况档案。对列入重点监管的国控、省控及其他排污量较大的污染源,将实行专人监管。整治期间,如果已被停产治理的造纸企业擅自开工,私排乱放,一经发现,就会被彻底关闭。而对建设项目环保管理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地区,省环保厅将对其进行“区域限批”。
据了解,“冬季决战”同时配合制定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河流水质达标情况不仅被纳入年度环保考核的重要内容,在评优选先时实行一票否决,断面水质考核结果也成为政府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参考。对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除依法处罚、责令停产整顿外,要依法追究企业法人代表的法律责任;对失职失责的环保监管人员,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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