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市民记者出国考察垃圾焚烧无异于花钱买民意
一个由北京市政府官员、专家、市民代表和媒体记者组成的考察团22日赴境外专程考察垃圾处理新技术。
一行7人,用7、8天的时间,到澳门地区和日本东京等城市考察,就为了平息在昌平区建阿苏卫垃圾处理场的部分民意,这一作法恐怕欠妥。
首先是有没有必要的问题。参与此次考察的市民代表是一位网名为“驴屎蛋”的律师,也是抵制建垃圾厂志愿团队成员之一。一个法律知识丰富的律师,在付诸法律前,不可能对现代垃圾焚烧技术及环境效果没有研究,一无所知。作为记者,更是涉猎广泛,要做好专题报道,没有相关方面的专业知识,也不可能做好环境保护方面的报道。把他们作为环保教育的对象送出去考察,是不是多余呢?
再说,了解国外最先进的现代垃圾焚烧技术和环保效果,通过现代信息交流手段完全可以做到。有互联网,有视频,有图片,有文字资料,还可以连线,不仅能了解先进的技术手段,还可以得到现场感受的效果。有组织国外考察的这笔费用,让极少数人去开阔眼界,还不如投入更多的资料获取,来一次全方位的科普教育,让更多的人开阔眼界,打消顾虑。
如果政府的决策是正确的,是科学的,应该相信群众的觉悟和认知水平。群众不认可,不支持,要么说明政府方面的宣传教育、思想工作做得不到位,要么说明修建垃圾厂本身就存在什么问题,即使3位民意代表到国外走了一转,也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可见,组织民意代表国外考察的作法,除了浪费纳税人的钱外,给人的理解就是,有点象给民意讨好和行贿似的。
此举一开张,负面效应也会连锁而至。倘若政府每推行一个新政,遇有民意反对,就来个邀请民意代表到国外考察,以开展工作,那后果就不堪设想。此次考察,再节约,政府方面的陪同人员就是3个,专家1个,市民媒体代表3个,费用也得上10万以上。一个项目如此,10个呢,上百个呢,能够细算吗?不能。看来,靠出国考察解决民意问题,决不是一个好办法,当三思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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