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不必急于出台规定罚款
据《信息时报》报道,广州市法制办正式对《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规定》明确了垃圾分类的类别以及分类过程中的管理问题,其中,对不按规定进行垃圾分类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以每次50元罚款,对单位处以每立方米500元罚款。
广州为垃圾分类真的已经准备好了吗?如果还未准备好,就出台规定罚款,这样合理吗?在一条还未修好的高速路里,却出台规定要车辆高速行驶,若多次不高速行驶,就对司机罚款,请问,这样的规定合理性何在?
我有以上观点,就是在我看来,广州远没有为垃圾分类准备好。在此我们不妨看看日本是如何处理垃圾分类的。日本横滨市把垃圾类别由原来的五类细分为十类时,并给每个市民发了长达27页的手册,其条款有518项之多——请问广州有没有向每个市民发放了垃圾分类宣传手册?
外国人到日本后,要到居住地政府进行登记,这时往往就会领到当地有关扔垃圾的规定。当你入住出租房时,房东也许在交付钥匙的同时就一并交予扔垃圾规定——广州有没有这样为外来人员准备?是否有到人流密集的厂区里为外来打工人员宣传垃圾分类?
在日本垃圾分类中,有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日本的儿童从小就从家长和学校那里受到正确处理垃圾的教育。日本商品的包装盒上就已注明了其属于哪类垃圾,如牛奶盒上甚至还有这样的提示:要洗净、拆开、晾干、折叠以后再扔。
看了日本为垃圾分类所做的准备,你就会发觉,广州根本就没有为垃圾分类而准备好。虽说广州的硬件和日本相比有差距,但我们和日本最大的差距不是硬件,而是软件。现在的广州媒体,宣传更多的是亚运,为什么不为垃圾分类作更多的公益宣传呢?其实不止广州,全国的媒体都没有为垃圾分类和环保有什么的宣传。中国的媒体,一直都是商业广告太多,而公益广告太少。
其实早几年,广州就已经有了分类垃圾桶,分为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两类,但是从这则报道里就看到:“在以前的垃圾分类试点过程当中,就有市民反映称他们是把垃圾分类了,但是环卫工人在收集的时候就把它们混杂在一起了,这样一来,分了也白分。”让环卫部门分开收集,就要增加经费,请问有没有准备好钱?经费是不是等到罚款了,钱才到位?
谁都知道垃圾分类是个好东西,但是在没有准备好的情况下就出台规定罚款,这再一次让我们看到一些职能部门的懒政思维。我始终觉得,罚款不是搞好这类事情的最好办法。在日本的垃圾分类规定中,就没有什么罚款条例。在日本如果不按规定扔垃圾,就会受到政府人员的说服和周围舆论的压力。 所以我觉得,广州要搞好垃圾分类,不必急于出台罚款条例,应该去做好垃圾分类的前期工作,不必迫不及待的去罚款。政府的前期工作都未做好,就去罚款,这只会令人反感,这对做好垃圾分类没有任何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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