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制止非法围垦采沙排污 保护湿地免遭“毒手”
更新时间:2011-01-27 10:26
来源:新华网
作者: 雷霞
阅读:713
截至2010年底,内蒙古自治区已建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53处,其中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7处(包括2处国际重要湿地——达赉湖湿地和鄂尔多斯遗鸥湿地),自治区级湿地自然保护区17处,盟市和旗县级湿地自然保护区29处。
内蒙古是全国湿地资源大省区之一。湿地类型多, 除因远离海洋而没有近海及海岸类湿地外,几乎涵盖了其它所有湿地类型。根据全区第一次湿地资源调查,全区100公顷以上湿地总面积424.5万公顷,有天然的河流、湖泊、沼泽,人工的水库、稻田和池塘4大类 13种类型。根据湿地资源调查统计,全区湿地动物(除鱼类外)共有330种。湿地植物有111科、306属、802种。
2007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通过。2007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管理中心成立。2008年开始,内蒙古实施了鄂尔多斯遗鸥和达赉湖两个国际重要湿地监测与管理项目,通过野生动物、湿地植被、浮游动植物和昆虫及水资源监测,掌握了这两块国际重要湿地的基本情况及变化,了解了湿地生态系统现状,找出了鸟类数量和水域面积减少的主要原因,提出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对策与建议。
内蒙古在湿地保护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坚决制止非法围垦、采沙等掠夺自然资源和工农业废水、生活污水随意排放而导致湿地生态效益低下的生产活动,有效遏制破坏湿地生态功能的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湿地保护管理体系。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