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15年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将达到20%以上
更新时间:2011-09-19 08:54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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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供水工作会获悉,为推进节水降耗,未来4年内,广西将大力推进污水再生利用和雨水收集利用,力争到2015年,广西资源型缺水和水质缺水的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达20%以上,全区城市节约用水总量达到用水总量的15%至20%,20%以上城市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推进城市节水,对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意义重大。今后城市的新、改、扩建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管理制度,将纳入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在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初步设计方案和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将会同城市节水专业机构层层把关,严格审查节水措施。
将再生水纳入城市水资源配置:今后污水处理设施的选址、规模的确定和布局,可再生利用将作为重要考虑因素;改变处理工艺,提高污水处理水质标准,不再让污水白白排走,转为综合利用;再生水供水范围内的施工、洗车、市政杂用水要强制使用再生水;河道、湖泊、景观生态补充水优先使用再生水。
雨水利用方面,将在城市广场、绿地、停车场、道路等公共区域推广采用透水路面、绿地滞蓄等雨水调蓄和利用设施,对雨水进行控制,在居住区、重要公共建筑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以实现城市内涝防治、涵养水生态与富集水资源的多重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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