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十二五”规划出炉 全社会环保投资需求约3.4万亿元
五年一度的全国环保大会召开之际,国务院20日公布了《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为推进“十二五”期间环保事业发展,《规划》提出,要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水质大幅提高;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等污染防治成效明显等目标。同时,《规划》在多方面给予明确保障,提出要推进环境税费改革、落实脱硫脱硝电价优惠、将环保纳入地方政绩考核,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等。
《规划》明确了“十二五”环境保护主要指标,即2015年比2010年的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下降8%,氨氮排放总量下降10%,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下降8%,氮氧化物排放总量降低10%,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以上的比例增加8%等。
为实现“十二五”目标,《规划》指出,要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大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电力、煤炭、造纸、印染、制革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着力削减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加大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力度,持续推进电力行业污染减排,加快其他行业脱硫脱硝步伐。
“十二五”全社会环保投资需求约3.4万亿元。《规划》明确,要积极实施各项环保工程。其中,优先实施8项环保重点工程,开展一批环境基础调查与试点示范,投资需求约1.5万亿元。
在政策措施方面,《规划》从法规体系建设、环境经济政策多方面给予保障。推进环境税费改革,完善排污收费制度;落实燃煤电厂烟气脱硫电价政策,研究制定脱硝电价政策,对污水处理、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非电力行业脱硫脱硝和垃圾处理设施等企业实行政策优惠;在地方的考核方面,也将制定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纳入地方各级政府政绩考核,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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