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尾气排放 撞“黄灯”者不许上路
开车上路不能闯“红灯”众人皆知,但今后,汽车身后又多了“黄绿灯”,撞“黄灯”者将受罚。近日,自治区环保厅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我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
据介绍,我区机动车尾气污染的现状为“黄标车”所占比例高,排放比重大,其排放污染物约占全部车辆排放污染物总和的80%。(根据环保部的分类标准,国0、国Ⅰ和国Ⅱ的柴油车和国0的汽油车均属于“黄标车”范畴)。环境监测数据表明,机动车尾气污染会使城市灰霾天气增多、蓝天减少。
目前,广西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已经编制完成,经审批通过后就可以在全区推开实施。去年以来,我区以南宁、柳州为试点的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已取得明显效果。
目前,南宁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已正式成立,城南、城北已建成两座简易工况法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站。并将加快建立以环保标志管理为核心的机动车监管体系,着手对新车和在用机动车进行检测,通过检测后将发放‘绿标’,并明确公安、交通等部门在污染防治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按照“十二五”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划,南宁市将启动车用油品质量监管体系以及加油站油气回收工作。按照要求,油品要提高质量,使燃烧效率与时俱进,减少尾气对大气的污染。同时环保部门还将尽快完成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数据库和传输网络覆盖全市的任务。
柳州在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上也下足了工夫。该市相继出台系列政策,将机动车环保检验作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环节。2011年,该市在东、西、北3个进城主干道上设立了3个机动车排气污染物简易工况法示范站,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工作。目前,环保部门正在启动监管系统和监管网络的建设工作。柳州市计划今年检测机动车30万辆,凡经过尾气检测的机动车,按环保等级发放黄色或绿色标志,不合格者将不允许上路,黄标车将受到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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