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15年海水淡化规模48万吨/日
记者从天津市水务局获悉,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将是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快速时期,全市人口和经济总量将大幅度增长。预测2015年全市总人口1600万人;工业增加值9000亿元。用水量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也将显著增加。因南水北调中线工程2014年汛后通水,2014年前地表水、外调水和地下水可供水量只能维持现状水平。2014年前是本市供用水矛盾最突出的时段。为保障经济社会的发展,开发再生水和海水淡化水是有效可行的途径。近期本市审议通过了《天津市"十二五"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规划2015年海水淡化规模48万吨/日,占2015年总用水量的3%。
本市用水多年以来一直依靠有限地表、地下水资源和外调水,城市用水基本得到保障,农业和生态缺水严重。随着用水量的增加,造成了地表和地下水水资源过度开发等问题。外调引滦水也在来水减少和用水增加的双重因素作用下,已不能满足本市城市用水需求,只有通过应急引黄济津以解燃眉之急。
今年起,本市开始全面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重点是建立水资源管理的"三条红线",即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建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坚决遏制用水浪费;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严格控制入河污染物总量。其中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就是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限定区域在一个阶段内总的用水量不能超过一个限定值。本市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除限定总用水量外,还分别限定了地表水、地下水和再生水的利用量。同时将海水淡化水作为发展备用水源,不加以控制。有效地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必须要开发利用非常规水源。
天津市非常规水源主要包括三大类
第一类,再生水。再生水分为两种类型,一种为污水处理厂的达标出水,主要供农业可适用的作物灌溉和农村生态使用;另一种经进一步处理的深处理再生水,作为城市的补充水源,主要用于工业用水、城市绿化和道路浇洒等市政杂用、居民冲厕等生活杂用和生态环境补水。目前,本市城市用水约8亿立方米,产生污水资源约5-6亿立方米,是一种开发利用潜力非常巨大的水资源。2010年,全市建成并正常运行的污水处理厂52座,处理能力240万吨/日。全市共建成8座深处理再生水厂,总规模29万吨/日。2010年污水处理量5.73亿立方米,再生水厂能力29万吨/日,通过再生水厂生产的深处理再生水0.17亿立方米,主要供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利用,用于热电厂循环冷却水量801.48万立方米,居民冲厕132.49万立方米,市政杂用256.76万立方米,工业利用509.27万立方米。
第二类,直接抽取海水,经净化处理后可作为工业循环冷却水。本市濒临渤海,具有丰富海水资源,目前大港电厂采用海水直流冷却方式,年利用海水约14亿立方米,可替代淡水0.3亿立方米。北疆电厂采用海水循环冷却,可替代淡水1600万吨。
第三类,海水经过海水淡化厂淡化处理形成海水淡化水。海水淡化水具有纯净度高的特点,是一种优质的工业水源,还可以作为城市用水的补充水源。目前,全市共建成海水淡化项目4个,分别是北疆电厂、大港新泉、大港电厂和泰达新水源,海水淡化规模22万吨/日。2010年海水淡化水利用量0.22亿立方米,主要在滨海新区利用,主要用于工业用水,其中大港新泉主要供大乙烯项目用水,大港电厂和北疆电厂主要供自身用水。
2015年 天津市用水总量超18%是非常规水
近期本市审议通过了《天津市"十二五"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确定本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原则:优先利用外调水,用于城市生活、生产;合理开发地表水,用于农业和生态环境;控制开采地下水,用于农村生活和农业生产;充分利用再生水,城市主要用于热电循环冷却、环境和市政杂用,农村用于农业、生态;适度发展海水淡化,作为城市补充水源,主要工业直用,部分进入城市管网。
开发深处理再生水和海水淡化水用于城市,将有效缓解城市缺水问题;污水处理厂出水回用农业生态,将起到恢复生态,提高农业供水保障率的作用。城市和农村缺水得到缓解,减少地下水的开采,有助于减轻地面沉降。"十二五"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确定,2014年前城市开发利用海水淡化水1.44亿立方米,再生水1.90亿立方米。
按照规划,再生水70%直接回用农业和生态,30%经再生水厂深处理回用城市,2015年利用量超过6亿立方米,占2015年总用水量的15%。规划海水淡化重点以工业用水为发展方向,按需求适度发展规模,规划2015年海水淡化规模48万吨/日,占2015年总用水量的3%。再加上海水的直接利用,到那时,全市用水总量超过18%为非常规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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