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出台污染企业整治升级环保规范
更新时间:2012-05-10 09:17
来源:中国环境报第5版
作者:
阅读:891
河北省邢台市近日出台《邢台市污染企业整治升级环境保护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有序推进市区周边小板材、小石子、小石灰等粉尘污染企业的治理工作。
《规范》对相关园区、企业的选址、规模、工艺、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保验收等进行严格规定和标准量化。
根据《规范》,相关建材园区的选址要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环境设施配套完善,并要求进行硬化、绿化。木板材工业园区要实行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大吨位锅炉集中供热,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距离村庄、河流、旅游景点等环境敏感区200米以上。
石灰石子工业园区按照就近原则紧凑布置,并距城市建成区边界10公里以上,距主要交通干线1公里以上,且远离生态旅游区等环境敏感区。同时要求,石灰企业入区标准单套生产系统不得低于6万吨/年以上规模,锻烧炉窑鼓励使用旋窑,淘汰土窑。石子企业入区标准单套生产系统要在30万吨/年以上,采取封闭式(或湿式)作业。
《规范》要求全市板材、石灰、石子等粉尘污染企业必须全部入园,并允许相关建材园区各项基础设施和入驻企业同时审批、同时建设、同时验收。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