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将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
更新时间:2012-08-20 07:42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 李文慧
阅读:671
为了在2015年基本达到国家生态城市考核验收标准,佛山市政府网在昨日发布《佛山市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今后将严格执行印染、化工等重污染行业的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工作。
其中,对纺织印染行业实施整治提升,不再审批没有污水集中处理及集中供热(汽)的纺织印染项目。在2014年前,将西樵纺织印染基地、大塘纺织工业园和杏坛金属表面处理集中区等园区建设成为重污染行业绿色升级示范园区。
环保部门计划在今年底建立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企业环境管理档案,建立相关数据库,对重点企业实施动态管理。
创新:排污权有偿使用
此外,记者从该方案获悉,佛山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
具体而言,实施绿色信贷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环保项目要求的信贷支持,限制不符合节能减排政策或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要求项目的信贷和直接融资,将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成本纳入到污水处理费中。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