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医用输液袋即将定点回收 9月1日起实行
目前,一些医疗机构医用一次性包装废物的回收利用管理混乱,去向不明,回收利用设备设施简陋,已成为环境污染和民众健康的安全隐患。近日,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湖南省卫生厅联合下发通知,经研究决定,湖南省医用一次性包装废物采取定点回收利用形式管理,并于9月1日起实行。
全省医疗机构统一回收
“输液瓶、输液袋等医用一次性包装废物,每天医院都会产生很多。一天全长沙市的大医院估计能产生5万左右的输液袋废物。”某大医院相关人士对记者说,医院医用一次性包装废物大多和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处理,没有提到要集中回收的事情。
根据通知,医疗机构医用一次性包装废物是指医疗机构使用后的一次性塑料或玻璃包装物,主要包括输液瓶、输液袋等,不属于医疗废物。湖南四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四水公司”)为湖南省各医疗机构医用一次性包装废物的定点处置利用单位。各医疗机构的医用一次性包装废物由“四水公司”统一回收或由“四水公司”委托各市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代为回收。
再生产产品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8月26日下午4时许,记者致电“四水公司”想采访一下该公司是如何处置包装废物的,该公司财务部的一名工作人员接到电话说,要留下记者电话,等公司领导来回复,一直到记者发稿时,未收到回复。
“四水公司”再生产产品主要用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的包装材料,如开发其他用途,必须符合卫生部等部门的相关规定。卫生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指出“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全省医疗机构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可回收利用的医用一次性包装物中,同时禁止将可回收利用的医用一次性包装废物混入生活垃圾中。各医疗机构与“四水公司”对医用一次性包装废物建立交接管理台账。
“下发管理的通知,主要是为防止医用一次性输液瓶(袋)使用后被不当收购,防止医用废塑料未经有效消毒处理后被用于生产与食品、药品、化妆品、洗涤用品等有关包装容器及服装、被褥、日用品等产品。”某大医院相关负责人说。
明确专人负责废弃药品包装处置
近日,湖南省卫生厅还转发了卫生部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根据该通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明确专门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本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做到责任到人。
关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废弃包装处置,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贴剂的回收、核对、记录和监督销毁工作。对于医疗过程中产生的按生活垃圾处理的其他废弃药品包装,特别是贵重药品废弃包装,应当尽量在使用前进行毁形,不易毁形的要进行破坏性标记,并将此类废弃药品包装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回收机构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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