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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垃圾分类 违规将被罚款

更新时间:2012-09-05 12:45 来源:赢周刊  作者: 阅读:830 网友评论0

在广州市城管委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介绍了垃圾分类试点的最新进展。据悉,广州酝酿对垃圾分类违规行为予以开罚,考虑到政策的执行效果和可操作性,目前给予各个试点处罚设立一个1至3个月的缓冲期,在此期间以劝导为主、暂不作处罚,之后视情况执法。市城管委强调,处罚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最终目的是提高市民的垃圾分类意识,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做到源头垃圾减量。

广州市城管委表示,当前各项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正在按照计划稳步推进。其中,“直收直运”、“按袋计量”、“专袋投放”等三个试点项目涉及到居民家庭、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居委和生活垃圾收运作业单位。从9月起,试点各个环节的工作全面启动,其中“按袋计量”试点采取日检查、月公布、季奖励的方式,将居民投放准确度以及垃圾减量与积分挂钩,以实物或现金形式给予奖励。对于各个试点的垃圾分类违规行为,市城管委也将开始给予处罚。对于不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不按规定设置分类垃圾收集容器的、没有正确做到垃圾分类、没有在指定位置投放垃圾等违规行为,都将按照《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予以处罚。按照处罚标准,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城市生活垃圾的,对个人处以每次50元罚款,对单位处以每立方米500元罚款,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计算。不按规定进行分类收集的,可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另外,对于未按规定设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更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为提高市民意识,加强市民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充分考虑政策的执行效果和可操作性,市城管委给垃圾不落地及专袋投放试点的处罚设立了一个缓冲期。缓冲期长短不一,与试点难度有关。

其中“垃圾不落地”试点主要选取没有物业公司的老居民区,难度大,所以缓冲期较长,为3个月;“专袋投放”试点的缓冲期是1个月,“按袋计量”试点没有设置缓冲期。在此期间,对居民家庭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厨余垃圾的行为,将以劝导为主,暂不作处罚。对于开罚,市城管委的态度很明确。市城管委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缓冲期之后,对于垃圾分类的违规行为,城管执法人员都会认真对待,坚持教育为主,也会上门做教育劝导工作,但若居民或者单位屡教不改、屡劝屡犯,城管执法人员就会严肃执法,按照法律法规处理,该开出罚单就开出罚单,绝不手软。

对于垃圾分类违规行为的执法主体,只有城管执法人员具备执法处罚职能,街道行政工作人员、物管、环卫工人均不具备执法职能,只具备教育劝说职能。届时,城管执法人员会根据垃圾专袋上的条形码住户信息,追查垃圾源头,并上门教育。值得关注的是,城管部门计划动用城管视频监控摄像头,实时监控乱扔垃圾和没有做好垃圾分类的违规行为,作为执法证据。

目前,猎德街、五山街等街道已经开展了相关行动。在本月开始“按袋计量”的万科金色家园小区,实施之初的分类准确率为40%左右,经过近20天的推广宣传,准确率提升至80%。就全市而言,今年上半年垃圾整体增长率,与去年同期相比几乎维持在零附近,而进入终处理设施(焚烧和填埋)的垃圾量,同比下降了2.74%。垃圾总量开始出现下降的拐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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