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沿湟四县日处理污水达2万吨
更新时间:2012-10-09 12:25
来源:西海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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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地区结合开展“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活动,强化管理,强力推进污染物减排工作,打造绿色宜居环境中国城市低碳经济网。这是记者于近日从环保厅了解到的。
海东地区对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工艺和产能落后、老污染没有解决而又扩能改造、排污总量超过区域承载能力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复。对已经批准的项目在建设期内,定期或不定期现场检查环保设施建设进度,把优先建设环保设施贯穿于项目整体建设的各环节、全过程,对环保设施竣工而不能达标排放的项目,一律不予通过验收。
为有效制止重点污染源偷排、超排等违法行为,海东地区实行分县负责、分厂包干制度,将重点污染源的监督职责分解给相关领导和管理人员,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夜间和节假日突查等措施,加强对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设施的运行监管,随时监控重点污染源的排污状况,及时查纠违法排污行为,从而使全区配套设施的正常运行率达到100%。
截至目前,海东全区沿湟四县污水处理厂已经建成并投入运行,日处理量达到2万吨。同时在全区建成8个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站,日处理农村生活污水约8000吨,建成的6座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日处理能力为八百多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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