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央投资向节能减排领域倾斜
12月18日,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明确表示,要发挥好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中央预算内投资主要投向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镇基础设施、“三农”、社会事业和社会管理、节能减排和生态环保、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欠发达地区等领域。
日前,中国年度最高层次的经济决策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闭幕。对于已经公布的2013年的经济工作计划,业内普遍认为与以往保持了较高一致性,要促进国内消费,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加快城镇化进程等。会议明确提出,将消费摆在了基础性的地位,而让投资起关键性的作用,并且强调要增加并引导好民间投资,在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又不会造成重复建设的基础设施领域加大公共投资力度。
发改委的表态,更明确指出了2013年中央投资的结构和方向。
对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有关投资的表述,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中央对于投资在经济增长中地位的考虑不同于往年,透露出积极的改革信号。2013年的中央投资安排更多的是强调要尊重经济和市场的规律。
他认为,2013年的投资安排,无论在规模还是在结构上,将打破旧有的思路,会考虑与资源相配及不同地区、不同产业发展的需要。
从已经出台的部分投资安排来看,2013年投资仍会“唱大戏”。
目前,根据国家发改委运输所完成的《2012-2013年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报告》统计,2013年,已批准的项目将进入规模建设阶段,城轨投资规模有望达到2800亿元-2900亿元。
根据国内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编制和报批的进展,预计在2013年,将获得批准新一轮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的城市为:西安市、天津市、重庆市、成都市、杭州市、宁波市、昆明市、青岛市、无锡市和东莞等10个以上城市;预计在2013年,徐州市、温州市作为新增城市将会获得批准。届时,我国获得国家批准建设轨道交通的城市将达到37个,城市建设继续高居世界第一。
而对于中央投资的结构,赵锡军表示,从经济工作会议的表述看,中央投资安排将继续侧重基础设施,包括铁路、公路;民生,包括医疗卫生、公共设施以及环保建设等方面。
招商证券报告也分析,从近期政治局会议的定调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明确信号来看,稳增长仍是明年宏观调控的重心,政府投资仍维持重点基建工程,同时推进农田水利、环保、农业物质技术装备、绿色和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投资。
4万亿节能减排投资为“美丽中国”建设输送正能量
编者按:在闭幕不久的多哈气候大会上,中国代表团团长、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指出,为完成“十二五”规划时期的节能减排指标,政府部门将投入2万多亿元,全社会共计将投入超4万亿元。这一领域如此大手笔的投入计划可谓前所未有,那么,节能减排的现状如何?未来发展的突破点在哪里?会有哪些财税配套设施出台?本报今日推出专题,请业内专家作出分析。
节能减排不遗余力 多种手段力推绿色经济
碳交易、标准化以及发展新能源将成为未来节能减排的重要手段或方式。
近期,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第18次缔约方大会已经结束。虽然《京都议定书》这一法律框架得以保全,但是第二承诺期的减排雄心不足、环境漏洞突出,导致减排效力大打折扣;发展中国家关切的气候资金等重要问题也并未得到妥善解决;各国间互信受损,未来的气候谈判前景将更加严峻。
但中国正在利用各种手段努力实现节能减排。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把生态文明理念和原则全面融入城镇化全过程,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事实上,更早发布的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十八大报告均做出了明确表述。其中,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
十八大报告还强调,“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强节能降耗,支持节能低碳产业和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确保国家能源安全”。
利用碳交易助推节能减排
刚刚结束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第18次缔约方大会及《京都议定书》第8次缔约方大会(COP18/CMP8)通过了对《京都议定书》的修正案,达成了对其第二承诺期的相应安排;在长期合作行动轨道上,达成了对资金、技术等重点问题的一揽子解决方案;大会同时对2015年的新全球气候协议制定了工作计划。
绿色和平气候与能源项目主任李硕认为,发达国家在多哈的整体表现相当糟糕。曾经被看作是气候领袖的欧盟,这次面对成员国内部在提高减排目标和“热空气”问题上的分歧,态度软弱,没能守住《京都议定书》的环境底线。而美国以及逃离《京都议定书》的加拿大、不加入第二承诺期的日本、新西兰等国,不但拒绝接受提高减排力度和透明度方面的要求,同时还阻挠气候资金、绿色技术转让等谈判的进展,一如既往地游离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积极阵营之外。
“在这次大会上,中国积极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协力,促成了《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并且努力争取气候资金支持的延续。”李硕同时指出:“在国际气候秩序新旧交替的时代,未来几年更需要中国展现大国的风范和领导力,为推动全球近期减排雄心的提高、为促成下一个十年的全球气候行动协议注入更大的推动力。”
在此次会议之前,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公开表示,目前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阶段主要以现货交易为主,条件具备以后,将考虑期货交易。“十二五”规划要求积极建设国内碳市场,各地也在制定交易的管理办法,确定交易范围,开展登记注册系统和交易平台的建设。
据记者了解,2011年底,国家发改委就曾宣布,同意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湖北省、广东省及深圳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另外,中国有可能强制性要求电力、钢铁、水泥和平板玻璃、化工、有色金属、航空等6行业提供碳排放数据,力争“十三五”进一步扩大碳排放权交易试点,逐步建立全国性的碳市场。
有业内人士建议,除了利用各类手段带动节能减排,还应会同财政部门,加大节能减排标准化科技投入力度,加快节能减排技术标准研发中心建设,在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安排上将其列为重点领域和优先主题,下大力气解决节能减排的技术制约问题。
企业节能减排应推行标准化
有分析人士表示,目前中国节能减排需要政府、企业以及民间共同努力,尤其是上市公司要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方面起到表率作用。
目前上市公司治理已经从公司规范运作扩大到利益相关者、社会责任等方面,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已经成为企业的价值取向,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广泛共识。
早在2008年5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就发布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暨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的通知》,并开创性地首次提出了“每股社会贡献值”的概念及其计算方法。每股社会贡献值=(每股收益+税收+员工工资+借款利息+对外捐赠-环境成本(扣减排污费后的净额))/公司总股本,使得上市公司践行社会责任的尺度得以量化,从社会责任价值投资的角度,通过一定的机制彰显社会责任的价值,提高上市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积极性,引导投资者发现社会责任表现良好的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
在上市公司中,有不少企业已经把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作为每年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重要内容之一。如陕鼓动力在社会责任报告中介绍了公司治理生产废水、废气、噪声污染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并列示了三废产生、处置及排放数据,不仅内容详实而且说服力较强。
作为相关企业主管部门,一些主观部门也做出了节能减排部署。如工业和信息化部明确提出,2015年我国单位电信业务总量综合能耗要比2010年下降10%。业内人士指出,建立标准化体系是推动企业节能减排的基础。建立以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为主要内容的节能减排标准体系。发挥企业的市场经济主体作用,使广大企业借助技术标准的推广,提高在节能减排方面的市场竞争能力。根据企业能耗和污染物规模,确定监控管理和科技服务主体,引进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协助企业完成生产技术改造,加快节能减排标准化技术研发与推广。
加快新能源应用落地
有专家认为,除了在节能减排的同时,还需要发展新能源,加快新能源应用。气候谈判进展缓慢的同时,全球变暖的脚步持续加快,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刻不容缓。中国需要从现在开始为对接新的全球气候治理机制做政策上的准备。最重要的是加快由过度依赖煤炭向高能效、可再生能源为主的能源革命的步伐。这对确保国内能源安全、治理环境污染、保护自然资源也非常关键。
相关主管部门负责人表示,通过发展新能源,改善我国的能源消费结构来实现节能减排就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发展新能源,能够改善我国的能源消费结构,降低我国对煤炭、石油的依赖,实现能源可持续生产,通过技术进步,提高新能源设备生产的能源使用效率,促进节能减排。发展新能源对节能减排的促进主要体现在,提高新能源的使用比例和效率,通过新能源对传统能源的替代,最终实现节能减排。
值得注意的是,继今年10月26日发布《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之后,财政部再给光伏产业拨付了70亿元资金。此前,财政部、科技部、住建部、国家能源局11月9日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启动年内第二批金太阳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支持以光伏发电为主的微电网技术集成及应用示范,并将根据投资情况给予财政补助。鼓励在学校、医院、社区、公共建筑、市政等领域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各地应选择申报适于投资补助的项目,同时试行度电补贴支持方式。
业内人士认为,目前,全球范围内低碳技术和新能源技术正在兴起,发达国家大幅增加投入,支持新能源产业创新发展,新能源产业已经成为未来经济发展的制高点。减少能源的煤炭依赖,积极发展新能源产业,增加新能源与可再生清洁能源利用比重,对于我国节能减排和未来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 财税政策大有可为
专家表示,应通过税收政策,刺激节能环保产品的市场需求,扩大企业的盈利空间,从而鼓励企业加强节能减排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指出,为完成“十二五”规划时期的节能减排指标,政府部门将投入2万多亿元人民币,全社会共计将投入超4万亿元,规模前所未有。他表示,我国政府应加强鼓励性经济政策的制定。
专家表示,节能减排是贯穿整个“十二五”期间的热点,节能减排目标完成和政策频繁出台都将持续刺激热点发酵。以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建筑节能,合同能源管理为重点的节能减排重点领域将获得资金重点支持。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今年,中央财政已累计投入3380亿元专项资金,带动上万亿元社会资金投入,大大加快了节能环保、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发展。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今年1至9月,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7.9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费同比增长1.3%,增速继续放缓,全国节能减排形势正在逐步改善。由此可见,“十二五”中国节能减排形势依然严峻。
今年,国务院印发的《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要求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869吨标准煤,比2010年的1.034吨标准煤下降16%。“十二五”期间,实现节约能源6.7亿吨标准煤。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严格落实淘汰落后产能,计划投资23660亿元用于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规划》特别明确了“十二五”节能减排的十项重点工程,包括节能改造、节能产品惠民、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十个方面。
“《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的印发在整个十二五期间对我国节能环保产业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意味着一直处于探路摸索时期的节能环保产业进入真正的实施阶段。”业内人士如是分析。 根据计划,“十二五”节能减排规划投资需求2.366万亿。其中,节能重点工程、减排重点工程和循环经济重点工程投资分别为9820亿元、8160亿元和5680亿元。
2012年5月,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全国财政节能减排工作会议上表示,要把推进节能减排作为积极财政政策重要内容,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支持扩大节能环保产品消费,加大节能环保领域投资力度。
分析人士认为,在当前内外部经济形势走弱的背景下,把节能减排作为转变发展方式和加强宏观调控的重要抓手,将是稳增长的重要引擎。特别是在经济增速持续放缓的情况下,节能减排将成为转方式的重要推动力,在这方面,财政政策将大有可为。
通读《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可以发现,在“完善促进节能减排的经济政策”一项中,提出了落实国家支持节能减排的税收优惠政策,改革资源税,加快推进环境保护税立法工作,调整进出口税收政策,合理调整消费税范围和税率结构。
在如何运用财税政策方面发达国家的经验也给我国未来的发展带来启示。东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副教授周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不仅政府要有财政投入,也要通过税收激励政策,刺激清洁能源消费,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另外,节能减排不应只针对企业,还应通过税收政策,刺激节能环保产品的市场需求,扩大企业的盈利空间,从而鼓励企业加强节能减排。
税收专家表示,以往我国在制定财税政策时是以鼓励为主,通过减免税收鼓励发展,通过征收限制消费。而在限制低能效类产品和产业发展发面,还需进一步利用政策组合的效果支持节能减排产业的发展。
对于未来如何促进节能环保业的长足发展,以及如何规划对于这4万亿元的“碳蛋糕”,解振华强调,碳市场交易与政府责任是分不开的。政府未来应加强鼓励性经济政策的制定,如从价格、税收、财政支持及一些配套经济政策方面鼓励企业节能减排,增加交易的市场潜力和活力。另外,政府还会提高对交易市场的监管力度,以期促进“碳蛋糕”的顺利分配。
专家建议,可采取包括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和财政贴息等财税激励机制,引导企业使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和污染排放;同时,鉴于目前我国产业结构中,相当大部分的技术还相对落后,其产生的排放和污染比较大,可采取惩罚机制,提高产能落后企业的税收负担,降低其盈利空间,通过倒逼机制加强其节能减排效果或者使其自动退出市场。
在市场普遍关注的改革和完善资源税方面,财税专家建议充分考虑产品价值与资源稀缺程度,抑制不合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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