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将试点实行阶梯水价
山东济南将出台一系列促进节水的政策措施。根据《济南市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实施方案(2013-2015年)》,山东济南市将开展阶梯水价的试点和改革工作。对工业、洗车、市政环卫、城市绿化和水环境用水等有条件使用再生水的,规定使用再生水比例,达不到使用比例而使用新水的,实行“惩罚性”水价。
阶梯式水价就是针对居民用水制定不同的价格,当一个居民家庭用水量超过规定的用水量配额后,超出部分的水价就要相应提高。山东济南市物价局有关人士透露,目前正在按照程序对供水的成本进行监审和测算。在今年的济南市两会上,济南市物价局局长孔杰透露,物价部门已对2007年以来影响成本变化的因素进行了调查,研究提出了改革的初步方案并报市政府研究,预计年内将适时出台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价格调整方案。
方案要求,要推进水利工程供水两部制水价、生产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高用水行业差别水价以及丰枯水价等措施。
此外将采取激励机制鼓励再生水利用,敷设区域中水站周边再生水回用管道,对工业、洗车、市政环卫、城市绿化和水环境用水等有条件使用再生水的,规定使用比例,达不到使用比例而使用新水的,对其实行“惩罚性”水价。在学校、企业等公共场建设雨洪水收集利用系统,收集雨水再利用。
将完善旧城区现有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系统。在东部新城、西部长清片区、仲宫镇等污水管网尚未覆盖区域建设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系统,提高污水处理回用率。建设东部城区污水处理厂、光大水务三厂(二期)、西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光大水务四厂、济阳美洁污水处理厂(二期)、商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和章丘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加强平阴县医院等78家小型医院废水污染治理,控制医疗废水污染。实施雨污分流工程,提高污水处理效率。
方案还要求,要严格限制和禁止高耗水、高污染的建设项目以及泉域范围内或地下水超采区新增取用地下水项目。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禁止新建自备水源,对原有自备水源应当逐步关闭,建立地下水动态预警管理机制,实施取水量与地下水位“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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