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酒楼餐厨垃圾有了正规去处
1月31日,罗湖南山盐田龙华的四家企业获颁餐厨垃圾行政许可证。
我市(深圳,下同)在统一回收餐厨垃圾、阻断“潲水油”上餐桌方面迈出关键一步。昨天,市城管局为通过招募招标的四家特许经营企业颁发餐厨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处理行政许可证,这是该项行政许可于2009年被取消后的重新恢复,四家企业运作初期将重点推进“潲水油”单独收集工作。
首批四家企业获特许
记者摸底了解到,目前我市宾馆、酒楼、食堂等大小餐馆大约有68000多家,根据有关规定,每个区允许一家特许经营单位,我市将至少有7家特许经营企业,首次签订的经营期限为10年。此次获颁餐厨垃圾行政许可证的分别是:南山区深圳市腾浪资源再生有限公司、罗湖区深圳市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龙华新区深圳市利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盐田区深圳市瑞赛尔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发放餐厨垃圾行政许可证,对市民的生活有着深远的影响。市环卫处市场管理科科长魏镇辉告诉记者,市政府于2009年取消了餐厨垃圾经营性行政许可,曾一度无法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进行源头执法。根据原《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餐饮经营单位如果交由个人或者未取得许可的单位收运将处以2至5万元的罚款,但由于全市无企业获得许可,因此,原则上餐饮企业将餐厨垃圾交给任何企业或个人均不算违法,导致我市餐厨垃圾大部分被无资质的企业或个人收走,流入社会。同时,餐厨垃圾特别是“潲水油”的回收会带来暴利,众多没有资质的企业甚至个人趋之若骛,严重危害市民的生活。
首要任务是回收“潲水油”
昨天,市城管局局长蒙敬杭对记者说,对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的重点和关键,就是对“潲水油”的回收处理。“潲水油”危害甚大,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自己曾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要在任期内基本解决好“潲水油”问题,因此深感责任重大,一直在积极努力做这方面的工作。也希望企业发挥好专业方面的作用,与政府部门一道承担起社会责任。
蒙敬杭解释说, 由于几家企业终端处理设施目前尚未建成,因此获得许可的企业要重点推进过渡期“潲水油”的单独收集工作,统一交由有资质的处理“潲水油”的合法企业进行处理。尚未完成设施招标招募的各区(新区),要大力推进招标招募工作,保证今年2月底完成招标招募工作,尽快授予符合条件的企业行政许可。
与此同时,力争2013年底,完成罗湖区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其余区(新区)设施建设务求2014年底完成并运营。
企业要大胆收 收不上可“告状”
记者调查时发现,餐厨垃圾尤其是“潲水油”的回收处理,蕴含着一定的利益。利益面前,回收有可能遭遇一定的阻力。
南山一酒楼后勤主管告诉记者,以前酒楼都把餐厨垃圾卖给私人,大的酒楼每天卖出4吨餐厨垃圾,每年可获利约60万元。如今要免费交由特许经营企业处理,等于断了他们“财路”,不是所有人都肯放弃这一利益,有的能拖就拖。
昨天,蒙敬杭在颁证仪式上明确表态,他强调,“餐厨垃圾和‘潲水油’必须要交给特许经营企业,尤其党政机关饭堂要带头,企业要大胆收,收不上来就向我‘告状’。”市城管局党委委员、市环卫处处长吴学龙对记者说,目前政府给特许经营企业一定的补贴,每回收处理一吨餐厨垃圾为200元,特许经营企业可灵活利用这笔钱进行回收处理。
采访时,不少市民对餐厨垃圾强制回收行动寄予很高期望,同时也有一定的担忧。他们呼吁:颁发行政许可证并不是目的,关键是回收处理好大量的餐厨垃圾。特许企业一定要负起社会负责,各街道执法队一定要密切配合,要加强对辖区餐饮服务单位及其周边区域的巡查力度,全面查处违法收集、运输、处理餐厨垃圾的行为。特别要做好过渡期内的监管,决不允许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将“潲水油”交由没有许可的企业收运,让市民吃得安全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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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8月1日,我市正式实施《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办法》规定,我市餐厨垃圾的收运处理将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对未经许可从事收运处理的,罚款5万元或者10万元;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企业生产或者销售“潲水油”的,最低罚款5万元。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企业未建立收运处理台账、或者台账记载不完整的,处1万元罚款;拒不与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签订收运合同的,罚2000元; 拒不与特许经营企业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合同或者未将收运合同报区主管部门备案的,处2000元罚款;将餐厨垃圾交给个人或未经许可的企业收运的,每次处2000元罚款;餐厨垃圾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用于饲养畜禽的,处2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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